離婚後另行起訴財產分割時效是多久?

婚姻 民法 法律 問法在線 2019-06-08

離婚之後另行起訴請求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兩年,但於情於理,我們最好是在解除婚姻關係之後就馬上提起民事訴訟,時間拖得越久,關於共同財產的具體數值就越難界定。關於這一點,作為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原告方也很清楚,但事前也要做好各種準備再起訴。

一、離婚後另行起訴財產分割時效是多久?

離婚後另行起訴財產分割時效是兩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協議離婚後,如果一方對離婚協議書中的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則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期間為一年。

二、民事訴訟的流程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單獨處理財產分割的這種做法在生活中是很普遍的,因為當事人的想法可能也是先和另一半離婚,財產分割的審判時間最起碼不會影響到新的感情生活。可是,離婚以後的這些合法收入就一定要注意和以前夫妻共有賬戶進行區分,有些證據自己要注意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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