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離婚後發現對方藏了私房錢,可以拿得回來嗎?

婚姻 看情感 2019-06-28

很多夫妻在感情好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考慮到關於財產的問題,畢竟也沒料到會走到離婚的這一步。可誰知道同一個屋簷下相處的久了,會產生了什麼樣的變故,當感情不在的時候,婚姻自然就走到了盡頭,到時候根本就不顧之前的情誼,對於財產這方面展開了激烈的爭奪,甚至是反目成仇,而其中就有那麼一些人為了多拿到一點錢採取了轉移,私藏等方式,而另一方在不知道的情況下離婚了。也是離婚之後才突然發現了,對方所做的一些過分事,那在婚姻法中,關於離婚後發現對方藏了私房錢,可以拿的回來的嗎?

新婚姻法:離婚後發現對方藏了私房錢,可以拿得回來嗎?

這種情況在現實的社會中,不是沒有存在的,而婚姻法自然也做出了相對於的規定,對於私藏、轉移、變賣、損壞夫妻共同財產的,即便是離婚了以後,對方也是有權提出訴訟,要求重新劃分的。訴訟的期限是兩年,在發現次日起開始算起。所以說在發現對方隱匿了財產以後,是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或者去起訴,來維護自己合法利益的。

新婚姻法:離婚後發現對方藏了私房錢,可以拿得回來嗎?


當然了這財產必須是夫妻之間共有的財產,像個人婚前私有財產、個人的醫療補貼、個人按合同遺囑等得到的財產是不算在內的,這部分財產即便是沒有隱藏也不算在財產分割的範疇內。

而私房錢也是同樣的道理,先會被判定到底是夫妻共同的財產還是屬於個人的財產,要是屬於個人財產就沒有辦法要求分割,但如果是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是有權力要求分割的。一般的情況下是夫妻之間自己先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下,受害方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這個時間段是兩年,這一點一定要注意了。

新婚姻法:離婚後發現對方藏了私房錢,可以拿得回來嗎?


相處了這麼多年,多多少少也是有一定的情誼的,不要做人太過分了,想離婚就好聚好散財產分得清清楚楚的,不要想著各種轉移自己的財產,到最後鬧的各種不好看,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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