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267 證券簡稱:鴻遠電子 公告編號:臨2019-024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8月2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以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擬將公司2019年度審計機構變更為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信永中和”),並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公司原審計機構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瑞華”)為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並上市提供審計服務,在執業過程中堅持獨立審計原則、勤勉盡職,公允地發表審計意見,客觀、公正、準確地反映公司的財務和內控狀況,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盡職責,從專業角度維護了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對瑞華在擔任公司審計機構期間表示由衷感謝。

鑑於瑞華已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為確保公司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客觀性和公允性,且適應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維護公司和股東利益,董事會提議聘任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9 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並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2019年公司實際業務情況和市場情況等與審計機構協商確定審計費用。

二、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名稱: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1592354581W

類型:特殊普通合夥企業

主要經營場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8號富華大廈A座8層

執行事務合夥人:李曉英、張克、葉韶勳

成立日期:2012 年03月02日

經營範圍: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基本建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代理記賬;會計諮詢、稅務諮詢、管理諮詢、會計培訓;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業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資質情況: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證書號16)、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執業證書編號11010136)等相關資質。

三、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

(一)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公司章程》及《獨立董事工作細則》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就公司擬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向公司管理層瞭解了具體情況,並審核了擬聘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資質等證明材料。我們認為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備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以及證券、期貨等相關業務資格,具有多年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經驗,能夠滿足公司審計工作要求,此次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會損害全體股東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我們同意將《關於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提交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

(二)獨立意見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備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以及從事證券、期貨等相關業務的資格,具有多年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夠滿足公司2019年度財務審計工作要求,能夠獨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和投資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更換信永中和為公司2019年度審計機構,同意《關於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四、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和投資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同意擬聘任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9年度審計機構。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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