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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禾豐牧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我們作為遼寧禾豐牧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
在 2016 年度工作中,我們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中國證監會《關
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獨立董事年報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規定,認真
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積極出席相關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各項議案,對相關事
項發表獨立意見,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維護公司利益和全體股東特別
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現將 2016 年度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情況報告如下:
一、獨立董事的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胡建民先生:男,1959 年出生,中國國籍,畢業於東京大學農學部獸醫專
業,博士學位。現任瀋陽農業大學畜牧獸醫學院院長,兼任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動
物生理生化分會常務理事、遼寧省畜牧獸醫學會副理事長、遼寧省動物學會副理
事長、遼寧省畜牧業經濟研究會副理事長、遼寧省瀋陽市科技計劃管理諮詢專家。
曾榮獲遼寧省“百千萬人才工程”百層次人選和遼寧省普通高校教學名師獎、
2016 年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張樹義先生:男,1964 年出生,中國國籍,法國巴黎居里大學博士學位。
曾獲中科院“百人計劃”項目資助併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獲國
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國家傑出青年基金、中國科學院“青年科學家”獎、中國科學
院“優秀導師”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長江學者和創新團隊發展計劃”項
目資助、談家楨生命科學創新獎等獎項。張樹義教授現任瀋陽農業大學畜牧獸醫
學院研究所所長。
劉桓先生:男,1955 年出生,中國國籍,中國註冊會計師。主要研究方向
為財政稅收及金融證券理論與實務。曾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中歐基金公司、
首創證券公司獨立董事。現任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中郵基金公司獨立董
事。
(二)是否存在影響獨立性的情況說明
我們及直系親屬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與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東無關聯關
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影響獨
立性的情況。
二、獨立董事年度履職概況
2016年公司共召開2次股東大會,各位獨立董事積極參加公司股東大會,認
真聽取公司經營管理層做的陳述和報告,全面主動了解公司經營運作情況。
2016 年,公司共召開董事會 6 次會議。各位獨立董事在會前充分了解議案
情況,為董事會審議決策做好充分準備;按時參加公司董事會會議,認真審議上
會議案,均依法依規、獨立審慎行使職權並對各項議案提出了合理建議和建設性
意見。我們認為報告期內,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的召集、召開、審議、表決等
均符合法定要求。
2016 年度參加董事會會議情況
獨立董事 本年應參加董 親自出席 委託出席 缺席 是否連續兩次未親
姓名 事會次數 次數 次數 次數 自出席會議
胡建民 6 6 0 0 否
劉桓 6 6 0 0 否
張樹義 6 6 0 0 否
三、獨立董事年度履職重點關注事項的情況
1、關聯交易情況
我們認為,公司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關聯交易相關法律
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在審議關
聯交易時,表決程序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關聯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
誠信的原則,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未出現侵害中小股東權益的情況。
2、對外擔保及資金佔用情況
2016 年度公司對外擔保的審議和實施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規定,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
佔用資金情況。
3、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在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上對《關於 2015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
的專項報告的議案》發表獨立意見,我們認為: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上證公字〔2013〕13 號等有關規定,我們對江蘇
蘇亞金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關於禾豐牧業 2015 年度募集
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鑑證報告》進行了認真審閱,基於獨立判斷,發表如
下意見。我們認為:公司《關於 2015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真實、客觀
地反映了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公司 2015 年度對募集
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
司存放與使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行為,不存在損害公司和
股東利益的情況。我們同意公司《關於 2015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
項報告》。
4、高級管理人員聘任情況
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的聘任公司董事會祕書、副總裁的事項
進行了認真審查,並發表獨立意見:公司董事會祕書、副總裁的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公司法》、《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公司董事會祕
書工作細則》等有關規定。經瞭解相關人員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公司第五屆
董事會第七次會議聘任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所
規定的上市公司相關人員的任職資格,未發現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
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並且禁入尚未解決的情況。
5、業績預告及業績快報情況
2016 年,公司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履行了業績預
報的披露義務,本年度內,公司發佈業績快報一次,未發生業績預報變更情況。
6、聘任會計師事務所情況
2016 年,公司繼續聘任江蘇蘇亞金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擔任
公司審計機構。該機構在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過程中, 能夠按照註冊會計師獨
立審計準則實施審計工作,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公允合理地發表
獨立審計意見,出具的各項報告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內部控制
情況。
7、現金分紅及其他投資者回報情況
公司重視對投資者的回報,2015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經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
開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1 元(含稅),
公司在 2016 年 5 月實施了上述現金分配方案。我們認為,公司的分紅回報規劃
兼顧了企業發展實際、股東的要求意願、社會資金成本、外部融資環境等各項因
素,公司在積極回報股東同時,也為自身可持續發展打下了基礎。
8、公司及股東承諾履行情況
2016 年度,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沒有出現違反承諾事項的情況。
9、信息披露的執行情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規定,對達到披露要求的公司重大事件信息進行了及時、公平、準
確地披露,保護公司及其股東、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人的合法權益。2016 年
公司共發佈了定期報告 4 份,臨時公告 52 份。
10、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
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經過對公司目前的
內部控制情況進行核查,並對《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進行審閱,認為:
公司內控管理體系已基本建立,並能得到有效的執行。公司出具的內部控制
自我評價報告比較客觀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和執行的實際情況,
內部控制體系總體上符合中國證監會、交易所的相關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11、董事會以及下屬專門委員會的運作情況
2016 年度,公司董事會及其下屬專門委員會,按照《公司章程》、董事會相
關制度規範運作。報告期內,就公司年度審計報告、關聯交易、內控制度等事項
進行審議,並向董事會提出專業委員會意見。
五、總體評價
2016 年度,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為獨立董事履行職
責給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謝!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在 2016
年度履職期間,我們嚴格按照《公司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
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規定,本著客觀、公正、獨立的原則,切實履行職責,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
謹慎、忠實、勤勉地履職盡職,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維護了公司的整體利
益和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2017 年,我們將繼續本著誠信與勤勉的精神,及時瞭解公司經營動態,認
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文件精神,並按照有關規定,切實履行獨立董事義務,
充分發揮專業獨立作用,堅決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特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