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漢纜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漢纜股份 金融 電氣設備行業 股票 證券日報 2017-06-2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1、為滿足青島漢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需要,根據公司目前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情況以及公司2017年的生產經營需求,公司擬為焦作漢河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焦作電纜”)、長沙漢河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沙電纜”)提供不超過1.2億元人民幣的擔保。

2017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並一致通過了《關於公司為全資控股子公司焦作漢河電纜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和《關於公司為控股子公司長沙漢河電纜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為全資控股子公司焦作電纜將發生的新融資提供最高額1億元融資額度的擔保,實際擔保額不超過1億元;同意公司為控股子公司長沙電纜將發生的新融資提供最高額2000萬元融資額度的擔保,實際擔保額不超過2000萬元;同意授權董事長在上述額度內與銀行簽訂具體的擔保協議。

2、公司將對上述擔保進行嚴格審核,並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上述擔保事項屬於公司董事會決策權限,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焦作電纜

公司持有焦作電纜100%的股權。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焦作電纜的總資產為58305萬元,總負債為10564 萬元,淨資產為47741萬元,實現營業收入為89251萬元,淨利潤為4728萬元。(以上數據已審計)

截止2017年5月31日,焦作電纜的總資產為60006萬元,總負債為11065萬元,淨資產為48941萬元,實現營業收入為34241萬元,淨利潤為1056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2、長沙電纜

公司持有長沙電纜94%的股權,公司全資子公司青島漢河電纜銷售有限公司持有長沙電纜6%的股權。截止2016年12月31日,長沙電纜的總資產為9622萬元,總負債為3214萬元,淨資產為6408萬元,實現營業收入為8733萬元,淨利潤為-32萬元。(以上數據已審計)

截止2017年5月31日,長沙電纜的總資產為7616萬元,總負債為1669萬元,淨資產為5947萬元,實現營業收入為4087萬元,淨利潤為9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三、本次擔保的主要內容

1、本次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2、授權擔保期限:依後續簽署的擔保合同確定

3、公司本次擔保額度

4、本次擔保的相關授權

本次擔保的相關議案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並通過,在以上額度內發生的具體擔保事項,授權如下:

授權公司董事長具體選擇金融機構並與其簽訂(或逐筆簽訂)相關擔保協議,不再另行召開董事會。公司將按照有關信息披露要求及時披露後續事項。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為滿足全資控股子公司焦作電纜和控股子公司長沙電纜的經營發展需要,焦作電纜和長沙電纜擬獲得銀行綜合授信,公司為其提供擔保支持,有利於其良性發展,符合公司整體利益的需求,同意為以上被擔保對象提供相應額度的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1、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不包括對子公司擔保)總額為0萬元,公司對子公司的擔保總額為10000萬元,擔保餘額為413萬元,若本公告之兩項擔保實際發生之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累積擔保總額為22000萬元,佔公司2016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4.95%。

2、截止本公告發布之日,公司無對外逾期擔保。

六、備查文件: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青島漢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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