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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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執行財政部頒佈或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關於修訂印發2018 年度金融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36 號)等會計準則和文件,而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的調整和變更。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財政部於 2019年5月發佈了經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要求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範圍內施行,企業對2019年1 月1 日之前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不需要按照準則的規定進行追溯調整。

財政部於 2018 年12 月發佈了《關於修訂印發2018 年度金融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36 號),對金融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於2019年5月發佈了《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金融企業應當按照《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金融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36號)的要求編制財務報表,結合財會〔2019〕6號通知的格式對金融企業專用項目之外的相關財務報表項目進行相應調整。

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一)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執行經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自2019年6月17日起執行經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執行上述會計準則對公司期初財務數據無影響。

(二)公司按照《關於修訂印發2018 年度金融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36 號)、《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的要求對本年度財務報表的列報進行了相應調整,此項變更對公司淨利潤和所有者權益無影響。

三、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結論性意見

(一)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二)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依據財政部相關文件的規定,對公司的會計政策進行變更。修訂後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權益,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三)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執行會計政策變更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實施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獨立董事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三)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四)會計師事務所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說明。

特此公告。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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