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爾被辭退的四名員工應該如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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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爾被辭退的四名員工應該如何仲裁?

海爾的四名員工,在午餐後睡過了頭,沒有及時回到工位,被海爾以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辭退。

在看過目前網絡上發出的各種信息,我認為這四名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也由此進行了一些思考。

仲裁方向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仲裁內容

  1.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進行雙倍經濟賠償;加班費;五險一金補繳(如果未實繳)。

仲裁的核心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

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海爾集團要證明:午睡行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且該行為屬於嚴重違紀。或是此行為給企業帶來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本次仲裁的難點

  • 能否成功申訴

這次午睡事件,發生在青島海爾創牌大廈,也就是海爾集團的總部。在當下GDP=政績的大環境下,仲裁機構是否可以順利受理這個仲裁是第一個難點。

雖然,這次海爾的裁員行為在網絡上引起熱議,但並不能排除仲裁機構在案件初始採用拖延戰術,反正網民是健忘的,過一兩個月這個事情沒人再討論的時候,也就不會有人再關注結果,到那個時候,受理與否、結果如何都不會對海爾再造成影響。

此為難點之一。

  • 仲裁內容

這次仲裁的焦點集中在"嚴重"二字,如何定義嚴重勞動法給出的解釋是這樣的:

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也就是說,嚴重與否是由企業的規章制度來決定。那麼海爾的規章制度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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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爾被辭退的四名員工應該如何仲裁?

海爾的四名員工,在午餐後睡過了頭,沒有及時回到工位,被海爾以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辭退。

在看過目前網絡上發出的各種信息,我認為這四名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也由此進行了一些思考。

仲裁方向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仲裁內容

  1.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進行雙倍經濟賠償;加班費;五險一金補繳(如果未實繳)。

仲裁的核心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

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海爾集團要證明:午睡行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且該行為屬於嚴重違紀。或是此行為給企業帶來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本次仲裁的難點

  • 能否成功申訴

這次午睡事件,發生在青島海爾創牌大廈,也就是海爾集團的總部。在當下GDP=政績的大環境下,仲裁機構是否可以順利受理這個仲裁是第一個難點。

雖然,這次海爾的裁員行為在網絡上引起熱議,但並不能排除仲裁機構在案件初始採用拖延戰術,反正網民是健忘的,過一兩個月這個事情沒人再討論的時候,也就不會有人再關注結果,到那個時候,受理與否、結果如何都不會對海爾再造成影響。

此為難點之一。

  • 仲裁內容

這次仲裁的焦點集中在"嚴重"二字,如何定義嚴重勞動法給出的解釋是這樣的:

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也就是說,嚴重與否是由企業的規章制度來決定。那麼海爾的規章制度是否合法?

海爾被辭退的四名員工應該如何仲裁?

  1. 民主程序

在海爾發出的說明第三條有提到:海爾的制度及員工行為規範既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又經過海爾集團及各法人公司職代會討論通過。法律法規無需多講,海爾集團不會犯這種錯誤,主要說一下民主程序。

這裡提到的職代會相當於員工工會,也就是勞動法中所提到的民主程序。一個企業的工會也應當是經過民主程序選舉產生。

這裡問題就出現了:如何保證選舉的公平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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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爾被辭退的四名員工應該如何仲裁?

海爾的四名員工,在午餐後睡過了頭,沒有及時回到工位,被海爾以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辭退。

在看過目前網絡上發出的各種信息,我認為這四名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也由此進行了一些思考。

仲裁方向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仲裁內容

  1.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進行雙倍經濟賠償;加班費;五險一金補繳(如果未實繳)。

仲裁的核心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

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海爾集團要證明:午睡行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且該行為屬於嚴重違紀。或是此行為給企業帶來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本次仲裁的難點

  • 能否成功申訴

這次午睡事件,發生在青島海爾創牌大廈,也就是海爾集團的總部。在當下GDP=政績的大環境下,仲裁機構是否可以順利受理這個仲裁是第一個難點。

雖然,這次海爾的裁員行為在網絡上引起熱議,但並不能排除仲裁機構在案件初始採用拖延戰術,反正網民是健忘的,過一兩個月這個事情沒人再討論的時候,也就不會有人再關注結果,到那個時候,受理與否、結果如何都不會對海爾再造成影響。

此為難點之一。

  • 仲裁內容

這次仲裁的焦點集中在"嚴重"二字,如何定義嚴重勞動法給出的解釋是這樣的:

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也就是說,嚴重與否是由企業的規章制度來決定。那麼海爾的規章制度是否合法?

海爾被辭退的四名員工應該如何仲裁?

  1. 民主程序

在海爾發出的說明第三條有提到:海爾的制度及員工行為規範既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又經過海爾集團及各法人公司職代會討論通過。法律法規無需多講,海爾集團不會犯這種錯誤,主要說一下民主程序。

這裡提到的職代會相當於員工工會,也就是勞動法中所提到的民主程序。一個企業的工會也應當是經過民主程序選舉產生。

這裡問題就出現了:如何保證選舉的公平民主性。

海爾被辭退的四名員工應該如何仲裁?

最近《美國工廠》這一紀錄片中有提到關於工會的一些事情,一個工廠對付工會都有百八十種方法,海爾會沒有?海爾的工會會真正為員工提供幫助麼?假選舉,真內定,集團操縱下的工會如何保證其公平民主。

此為難點之二。

2.制度公示

這一條想讓海爾犯錯太難了。員工入職簽署《員工手冊》就已經可以算作公示,再加上海爾大廈內部可能會有一些掛在牆上或是在電梯內播放的規章制度,想以此為由進行仲裁基本不可能。

此為難點之三。

本次仲裁的突破口

  • 五險一金及加班費

五險一金不實繳的錯誤海爾應該不會犯。但是加班費,我認為海爾應該不會100%給足。知乎上許多的答案也都提到,海爾集團的加班還是比較嚴重的。

根據仲裁的原則,即使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成立,加班費還是可以要回來的。

但是這裡還有一個問題,有些企業會在勞動合同中對加班費做出詳細解釋,例如:根據崗位工作強度,員工工資中已經包含預付的加班費。等類似這種解釋,如果有的話就非常麻煩了。

  • 嚴重的尺度

午休睡覺超時,這個範圍太大了。5分鐘算超時,30分鐘也算超時,那麼超到多少算嚴重違紀?

在海爾發表的聲明第四條中提到:所述四位員工的行為規範,屬一級違規,按規定應解除勞動合同。

在這裡,可以要求海爾舉證對於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的區分標準,工作時間離崗多久算一級違規,有沒有規定到分鐘,以及是否有監控證明員工離崗超時達到了一級違規標準。

  • 辭退流程

正規的辭退流程中,企業想辭退一名員工,應當先將辭退理由告知工會,經由工會協商討論確定是否辭退。如果確定辭退,就走企業正常的辭退流程,辦理離職手續,再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員工。

通知工會這一步驟很容易出問題,可以就這一步要求企業舉證,出示由辭退發起人向工會發出的《辭退理由》郵件、微信,以及工會的回覆。

如果沒有,則可以認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到這裡,我能想到的本次仲裁最好的結果,就是仲裁申請被受理且在調解階段拿到部分賠償金。如果真的走上仲裁庭,我個人抱悲觀態度,因為如果贏了海爾會因為違反勞動法名譽受損,氣急敗壞提出民事訴訟,想在法庭為自己正名,如果走到這一步對於勞動者來說難以承受,且必敗無疑。

不過我還是希望這四名員工可以鼓起勇氣去仲裁,像崑山龍哥案推進了正當防衛那樣,勞動法也需要我們去推進。畢竟,無論網絡上輿論多麼火熱,仲裁機構也不會找上門來對你說:聽說你被辭退了,我們來幫你看看公司是不是違法了。

再想一想,海爾這種企業中國有多少?在現在勞動法的規則下去仲裁這種企業可能贏麼?哪怕他們真的違法了。

他們同時擔負著規則的制定者和遊戲的參與者這樣的雙重身份,可謂立於不敗之地。

由此我得出了題目中的那個結論,勞動法還是發行電子版吧,畢竟印多了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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