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股東大會有關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16年度股東年會
(二)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17年6月27日
(三)股權登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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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臨時提案的情況說明
(一)提案人: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二)提案程序說明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行)已於2017年5月13日發佈了《關於召開2016年度股東年會的通知》及《2016年度股東年會會議資料》。
本行於2017年6月9日分別召開董事會會議和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受本行董事會委託,持有本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約34.71%的股東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匯金公司),於2017年6月9日將《關於修訂的議案》書面提交本行董事會。按照有關規定,本行董事會將上述臨時提案列入本次股東年會議程,現予以公告。
(三)臨時提案的具體內容
《關於修訂的議案》的內容詳見附件一。
三、除了上述增加臨時提案外,於2017年5月13日公告的原股東大會通知事項不變
四、增加臨時提案後股東大會的有關情況
(一)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地點:在北京和香港兩地通過視頻連線方式召開。北京會場為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本行總行;香港會場為香港港灣道1號君悅酒店。
(二)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至2017年6月27日
採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三)股權登記日
原通知的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不變。
(四)股東大會議案和投票股東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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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東大會將聽取《關於的彙報》、《關於的彙報》和《關於2016年度執行情況的彙報》。
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關於本行董事會審議上述有關事項的情況,請參見本行分別於2017年3月31日和2017年6月10日刊載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董事會決議公告。
關於本行監事會審議上述有關事項的情況,請參見本行分別於2017年3月31日和2017年6月10日刊載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監事會決議公告。
上述第1項至第9項議案內容請見本行於2017年5月13日刊載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2016年度股東年會會議資料,第10項議案內容請見本公告附件一。
2.特別決議議案:10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4、6、7、8、9
4.涉及關聯股東迴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迴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五)其他事項
出席會議的A股股東和股東代理人需持有原股東大會通知第五項規定的資料以及本公告附件二所附的補充授權委託書進行會議登記。H股股東參會事項請參見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網站發佈的2016年度股東年會補充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一、關於修訂《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
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年會補充授權委託書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12日
附件一
關於修訂《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
各位股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銀監會《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監管規定和將黨建工作寫入公司章程的總體要求,中國工商銀行擬對現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進行修訂。
本次修訂新增條款4條,減少1條,修訂29條,修訂後的《公司章程》條數由原來的306條增加為309條。具體修訂內容詳見本議案附件《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稿)修訂對比表。
該議案已經2017年6月9日中國工商銀行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受中國工商銀行董事會委託,現提請股東大會審議,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需要按照中國銀監會的意見或要求,對本次《公司章程》修訂內容的文字表述作相應調整。《公司章程》經銀監會核准後生效。
以上議案,請審議。
附件:《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稿)修訂對比表
議案提請人: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附件:《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稿)修訂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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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關章節、條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號亦做相應調整。
附件二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年會補充授權委託書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託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7日召開的貴公司2016年度股東年會,並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託人持普通股數:
委託人股東帳戶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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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簽名(蓋章): 受託人簽名:
委託人身份證號: 受託人身份證號: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
1. 委託人應在本補充授權委託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並打“√”,對於委託人在本補充授權委託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託人有權按自己的意願進行表決。
2. 本補充授權委託書的剪報、複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請將本補充授權委託書複印件於2017年6月26日14點30分前以專人、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本行董事會辦公室,在出席會議時需出具原件。
4. 自然人股東簽名,法人股東加蓋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