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陽區法院建立家事調查制度

法律 法制 時政 西部看四川 2017-05-28

四川新聞網德陽5月25日訊(白一樂)按照上級法院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要求及旌陽區少年和家事審判改革工作協調會會議精神,近日,旌陽區法院與旌陽區婦聯就家事調查工作開展合作,共同出臺了《家事調查工作規程(試行)》,初步建立了家事調查制度。

一是明確調查主體。《規程》規定,家事調查工作由家事調查員和家事調查協理員在區法院的授權和委託下進行。家事調查員從區婦聯推薦的鄉鎮(街道)婦女幹部中產生,負責對其所在轄區家事案件中的特定事項進行調查,並向區法院出具書面調查材料;家事調查協理員由各村(社區)負責婦女工作的人員擔任,在家事調查員安排下,協助開展調查工作。

二是明確調查內容。《規程》規定,區法院根據案件需要,可以委託家事調查員調查當事人或關係人的性格、個人經歷、身心狀況、家庭情況、夫妻關係、財產狀況、教育程度以及子女撫養、老人贍養等情況。

三是明確調查方式。《規程》規定,家事調查員可以採取與當事人及其家庭成員或其他有關人員當面溝通交流,以適當方式徵詢十週歲以上的子女對撫養及探望的意願或態度,走訪當事人居住的社區、所在單位,以及子女的學校等符合法律規定的調查方式。

四是明確調查效力。《規程》規定,家事調查員出具的調書面查意見由區法院結合案件其他證據予以全部採用、部分採用或不予採用,調查意見採用情況應在裁判文書中予以載明。(新聞熱線:0838--222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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