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載男子為幫朋友出氣將人砍傷獲刑

法律 楊炯 動漫 摩托車 中國江西網 2017-08-29

中國江西網宜春訊 肖雲宋萌輝、記者楊炯報道:近日,萬載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被告人楊某夥同他人故意傷害被害人張某輝身體,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據瞭解,2011年11月,宋某在萬載縣商貿城一動漫城玩遊戲時,為爭位子與被害人張某輝發生糾紛。之後,宋某對張某強和被告人楊某說,如果看到張某輝就打他一頓。次日上午,張某強在動漫城看到張某輝後打電話給宋某,宋某則騎著摩托去買了兩把菜刀。12時許,宋某與張某強、楊某匯合後,宋某拿給楊某一把菜刀,並將摩托車給張某強讓他在外接應。隨後,宋某和楊某持菜刀將正在玩遊戲的張某輝砍傷,後二人乘坐張某強駕駛的摩托車逃離現場。經萬載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被害人張某輝的損傷程度為輕傷甲級,九級傷殘。

2016年5月,楊某到萬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投案,並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後被告人楊某與張某輝達成賠償協議,積極賠償27000元並獲得張某輝的諒解。

萬載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夥同宋某、張某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甲級,構成故意傷害罪,且系共同犯罪。但考慮楊某自動投案,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積極賠償並取得被害人諒解,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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