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除了要注意勞務糾紛以外,簽約合同時更要分外留意

法律 建築 富盟建築資質專家 2019-07-03

建設工程糾紛日漸增多,例如勞務糾紛、債務糾紛、合同糾紛等等,今天我們主要來聊一聊合同糾紛。今年中旬,廣住建為了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現就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出如下四點要求:

一、依法訂立合同

二、嚴格變更程序

三、規範施工現場履約行為

四、強化違約責任

這四點都極其重要,缺一不可。尤其是建築工程發生合同糾紛時,很難有法律去明確追究原告與被告的責任。當然在依法訂立合同、強化違約責任時,更要組織相關部門加大對建築合同糾紛嚴重性的宣傳。因為一部分的責任方、建築方對合同條例不夠上心,往往是出現了問題,才會發現合同有紕漏,這個時候自身的利益已經受損,要想再追究法律責任也有一定困難。

工程除了要注意勞務糾紛以外,簽約合同時更要分外留意

正如多年前某綜合樓樁基礎工程施工合同產生糾紛,導致工程多次停工、停工責任未定。因為雙方資料都不齊全,至今沒有立案,工程也就不了了之。再有某大廈幕牆施工合同糾紛案,原告方與被告方雙方對配合費的支付幕牆鋁材品牌與招標文件要求不相符而起糾紛,但因為原告簽訂合同時沒有留意清楚,後續也沒有證明資料。案件也是一直在拖沓。

工程除了要注意勞務糾紛以外,簽約合同時更要分外留意

由此可見,簽訂合同時不能盲目,即使是熟客,朋友也要一一細查,確保後續萬無一失。才能簽訂,簽訂後也要保留所有相關文件。做到有備無患!

工程除了要注意勞務糾紛以外,簽約合同時更要分外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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