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法院:張敏霞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被司法拘留

法律 商洛 兩會 銀行 陝西法制網 2019-04-07

張敏霞、郭建設夫婦與吳綵鳳房屋租賃一案,經商州區人民法院判決,由張敏霞、郭建設於判決生效後30日內向吳綵鳳騰交房屋並支付租金4200元。判決後張敏霞、郭建設不服提出上訴,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張敏霞、郭建設申請再審,被依法駁回。本案在進入執行階段後,張敏霞、郭建設態度蠻橫,以判決有誤為由,拒不履行,且多次到有關部門纏訪、鬧訪。為了妥善解決矛盾,院領導及辦案人員多次給張敏霞夫婦釋法說理,要求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但張敏霞夫婦置若罔聞,不但不履行義務,反而向本院提出更多無理要求,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經查,被執行人張敏霞屬商洛市、區兩級掛號的信訪戶,案件執行正值全國兩會召開之際,能否順利執行,考驗著執行幹警是否敢於動真碰硬、擔當作為。為了有效打擊被執行人張敏霞的拒執違法行為,經合議庭研究,報請院長批准,果斷對張敏霞實施了司法拘留,並依法劃撥張敏霞銀行存款向申請人兌付租金。在強大的法律威懾下,張敏霞、郭建設主動向申請人騰交了房屋,張敏霞也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以後要學法守法。至此,一起涉及信訪人員的執行案件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是人民法院對黨和人民的莊重承諾。近年來,商州區人民法院將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作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認真謀劃,周密部署。先後開展了“春雷行動”、“零點行動”、“三秦颶風”“百日執行決戰”等一系列執行會戰,有力地打擊了“老賴”的違法行為,打出了聲威,打出了氣勢,打出了商州法院執行工作這張名片。同時,在重大系列執行活動中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媒體進行現場監督,跟蹤宣傳報道,營造了全社會理解執行、支持執行、參與執行,讓老賴無處藏身的執法氛圍,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得到了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眾的普遍好評。

作者:丁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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