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公司“高息回報”,員工險些賠了房子!幸虧法院作出這樣判決'

跳槽那些事兒 讓夢發生 銀行 法律 北京晚報 北晚新視覺網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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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公司“高息回報”的承諾,孫女士拿出自己房屋抵押,貸款出48萬元借給公司。沒想到,回報沒拿到,房貸公司最後也不管了,無奈的她,訴至法院討說法。11日,海淀法院判令公司為孫女士清償貸款,同時還要支付風險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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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公司“高息回報”的承諾,孫女士拿出自己房屋抵押,貸款出48萬元借給公司。沒想到,回報沒拿到,房貸公司最後也不管了,無奈的她,訴至法院討說法。11日,海淀法院判令公司為孫女士清償貸款,同時還要支付風險補償金。

相信公司“高息回報”,員工險些賠了房子!幸虧法院作出這樣判決

資料圖 鄧偉 攝

孫女士訴稱,其是被告北京比其愛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退休員工。雙方於2008年簽訂《北京比其愛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使用個人房產證抵押貸款的證明》,約定孫女士以其名下一套房屋抵押給銀行,為比其愛公司取得貸款,用來建設如家快捷酒店(北京比其愛賓館)工程,比其愛公司每年依據貸款額餘額的6%,支付給孫女士抵押風險補償金。但公司只在第一年支付抵押風險補償金28800元,此後均未支付。

不僅如此,公司應依約於去年7月22日之前償付全部貸款,以終止抵押,但公司自2017年10月22日就終止還貸。為了保住房子,孫女士只能自己償還貸款。

法院受理案件後,被告比其愛公司經法院公告送達開庭傳票,未到庭參加訴訟,未作答辯。

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孫女士提交的證據及當庭陳述,可以認定其與比其愛公司之間存在民間借貸法律關係。因比其愛公司未能履行約定的還款義務,構成違約。同時,經審查,雙方約定的風險補償金總額,未超過關於民間借貸利息法律規定的上限,法院也予以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比其愛公司償還孫女士清償銀行貸款金額32128.57元,並支付孫女士抵押風險補償金143076.38元。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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