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國雄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法律 樑國雄 時政 海外網 2017-06-08
樑國雄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市民到法庭外抗議“長毛”樑國雄(圖源:香港文匯網)

海外網6月6日電 香港立法會議員“社會連接”樑國雄,涉嫌未向立法會申報收取捐款,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5日在香港區域法院開審。

據香港無線新聞消息,61歲的樑國雄否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抵達法院一度與示威者衝突。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壹傳媒集團黎智英於2012年4月透過旗下織造廠向助理MARK SIMON開出950萬元支票,用作資助不同政黨。

MARK SIMON於2012年5月,將給予社民連的100萬元拆分為三張本票,包括兩張25萬元給樑國雄和社民連一名成員,另外50萬元則給社民連,但樑國雄從未沒向立法會申報。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議員需向祕書處登記個人利益,包括來自任何人士或組織的財政贊助。《規則》亦明確規定議員不得在有金錢利益的議案上發言,除非已披露有關利益。

控方指樑國雄於2014年1月參與“捍衛編輯採訪獨立自主”議案辯論及投票,但沒有披露曾收取這筆款項。隱瞞收取大額款項是剝奪公眾知情權和隱瞞可能涉及實際、潛在或觀感上的利益衝突,嚴重削弱公眾對立法會議員有效行使職能的信心。

案件排期審訊十天,控方預計於星期二開始傳召證人,包括立法會職員等,用三至四日完成案情部分,其餘時間用作進行法律爭議。(綜編/海外網 侯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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