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勞動仲裁程序解決勞資糾紛,你知道嗎?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社會保險 銀行 勞資糾紛磚家 2019-07-03

哈嘍,小夥伴們,大家好,最近有很多人詢問我到底該如何走勞動仲裁程序,今天我就整理寫出來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發生勞資糾紛後為什麼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訴?

因為勞動爭議案件較多,未減少不必要的起訴,所以一律採取仲裁前置程序即先進行仲裁,仲裁不服的再到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最高法法釋(2001)14號《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在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範圍的同時,也明確規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應以勞動仲裁為前置程序。即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二、發生爭議,走勞動仲裁程序還是去勞動執法監察大隊舉報?

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到底應該走勞動仲裁還是應該去勞動執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明白這個問題,在這裡詳細分析下。

1、發生的如下勞動爭議,應該去仲裁委員會仲裁:

1.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1.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1.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1.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1.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1.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發生的如下勞動爭議,應當去勞動執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

2.1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

2.2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2.3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

當然了,有時因勞動爭議案件涉及違法內容較多、較複雜,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但是任何爭議案件都可以去以上任一部門諮詢,他們會給出相應的答覆。

三、申請勞動仲裁時效性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即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其中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3、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條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4、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第一條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四、勞動仲裁是否收費?

勞動爭議仲裁是不收費的,所以大家可以放心的進行了。對於勞動者個人而言頂多也就是耗上點時間。

五、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以下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請求事項,提交正本一套,並按照被申請人和第三人數量提供副本);

其中《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1.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1.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住所、聯繫電話。

Ps:假如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印確認。

2、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公民代理的,應提交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與申請人關係的相關證明材料;

4、有關證據資料。證據中一般應包括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資料,如:勞動合同文本、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發放明細(銀行工資明細)、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等。

其中,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5、企業工商註冊證明。對分支機構或相關聯企業混同用工,勞動者不能確定用工主體或勞動者主張相關聯企業共同承擔責任的,勞動者需提交用工企業註冊查詢資料,證明企業間關係。

(二)申請人為10人以上的,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舉代表參加仲裁活動。除提交第1項列舉材料外,申請人可推舉1-3名代表,並提交全體申請人簽名的《授權書》。

(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及權限;

4、有關證據資料。勞動合同文本、工資發放明細、職工考勤表、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等資料。

六、勞動仲裁開庭

相關材料提交完成後,仲裁委員會會下發受理及開庭通知,你只需要按時參加就可以了。

一般情況下,仲裁委員會判定結果會傾向於弱勢群體的,假如因你證據不足或應對不好,仲裁結果對你不利時,也就是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你可以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真要走起訴程序,這個時候就建議律師介入了,因為去法院走流程還是有點難度的。

好了,今天就分享到這裡,點關注,不迷路。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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