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巡迴審判開槌

法律 法制 社會 中國法院網 2017-05-03

2017年4月27日9時,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一起原告熊某某訴被告澧縣某鎮人民政府履行行政合同並賠償損失案,在原、被告住所地一簡易場地上拉開了開庭的序幕。原告熊某某、被告澧縣某鎮人民政府鎮長到庭參加了訴訟。

原告熊某某居住在某鎮南坪村十組,2011年10月,“二廣”高速連接帶在施工過程中因強烈振動致原告所居住的房屋受損,而導致施工受阻,該鎮人民政府為保障施工順利,於2014年7月20日與原告簽訂了《預防修路有關農戶房屋影響協議》,該協議第二條明確規定:“在修路過程中及路修好通車之後(自路修好之日起五年內為期),除自然災害、人為破壞因素,原告房屋出現受損情況,被告承擔一切責任”。2016年4月經有關機構對原告房屋受損情況判斷評定為D級危房,經原告多次向某鎮人民政府索賠未果,以致訴訟。

在法庭上,原被告緊緊圍繞法庭審判長歸納的爭議焦點,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並進行了法庭辯論、陳述、調解等法定程序。休庭後,在場旁聽的公民紛紛表示“民告官”原來只是在報紙、電視上看到,沒想到法庭開到家門口,讓我們老百姓“零距離”旁聽了審判的全過程,非常直觀的瞭解行政訴訟的相關知識,今後如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也一定會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

依法行政是我國法制建設的重要環節,也是當前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話題,在如何提高人民群眾的行政法律意識和水平問題上,澧縣人民法院積極探索有效途徑。以前,審理行政案件通常在法庭進行,一些群眾會因為諸多方面的原因難以來院旁聽,認為“官官相護”,導致對行政爭議不願告、不敢告,近年來,我院決定將人們關注的行政案件開展巡迴審判,就地審理,盡最大努力消除群眾的這方面顧慮,緩解“民告官”難題。巡迴審判不僅解決了老百姓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題,也彰顯了法治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化解行政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的基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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