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於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
生效的公告
辦法》、《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現將廣發
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的決議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情況
本基金以通訊方式召開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大會投票表決起止時間為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至 2017 年 5 月 17 日 15:00 止。2017 年 5 月 19 日,在本基
金的基金託管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對本次
大會表決進行了計票,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對計票過程進行了見證,廣東省
廣州市南方公證處對計票過程及結果進行了公證。經統計,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投票表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額共計 200003019.98
份,佔權益登記日本基金基金總份額 200328399.10 份的 99.84%,達到法定開會
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
理辦法》和《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
本次大會審議了《關於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修改基金合
同相關事項的議案》,並由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代理人對本次會議議案
進行表決,表決結果為:200003019.98 份基金份額同意,0 份基金份額反對,0
份基金份額棄權。同意本次大會議案的基金份額佔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持有人及
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 100%,達 50%以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議案獲得通過。本基金的管理費率由 1.5%
降低為 0.6%,託管費率由 0.25%降低為 0.1%。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本基金託管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確
認,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由基金資產列支,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律
師費 1 萬元,公證費 1 萬元,合計為 2 萬元。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情況
辦法》的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本
次會議決議生效日為 2017 年 5 月 19 日,基金管理人將於表決通過之日起 5 日內
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本次會議通過的表決事項為本公司於 2017 年 4 月 15 日至
2017 年 4 月 18 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本公司網站
(www.gffunds.com.cn)刊登的《關於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相關事項的議案》。
三、關於《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訂情況
根據《關於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關事項
的議案》,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將《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
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合同》、《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修訂完畢,並據此更新了《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
書》。上述文件將一併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修訂和更新後的文件於本次會議決議
生效日的同日生效。
四、備查文件
1、《關於召開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的公告》
2、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關於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之法律意見書》
3、平安銀行《關於廣發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基金管理
費率和託管費率並召開持有人大會的意見徵詢函的回函》
4、廣東省廣州市南方公證處《公證書》
特此公告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