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房屋拆遷律師楊勇:房價漲了,拆遷補償價格還會漲嗎?

法律 經濟 拆遷律師楊勇 2019-07-15

在全面寬鬆的宏觀經濟政策刺激下,2019年房地產價格整體呈現上漲趨勢,這對還沒有買房的人來說真真是個壞消息。但是對於拆遷領域的被拆遷人,這是什麼消息呢?要區別對待了。

京師房屋拆遷律師楊勇:房價漲了,拆遷補償價格還會漲嗎?

一、對於還沒有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被拆遷人來說這是個好消息

在拆遷領域中,評估是必經程序,評估之後如果市場價格提高的話,被拆遷人一直沒有簽訂補償協議的話,被拆遷人就可以啟動法律程序請專業的拆遷律師來要求按照周邊的市場價來拆遷補償。這是個好消息,否則的話對方一定會按照評估的價格來補償的。

拆遷補償價格因為以市場價格為根本,也會反作用於商品房的價格,它們之間的互相影響關係。由於我國現在還沒有成熟的土地市場,還沒有形成正常的市場價格。所以可行的辦法是: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雙方平等談判、協商確定補償價。經過千百次協商談成的價格就是市場價。

既然是可以和拆遷方協商確定補償價格,這就需要被拆遷人及時和專業的拆遷律師溝通,因為和拆遷方談判需要籌碼和平臺,這兩點是自己做不到的,需要專業拆遷律師來幫助。

京師房屋拆遷律師楊勇:房價漲了,拆遷補償價格還會漲嗎?

二、 對於已經簽了拆遷補償協議,享受了拆遷安置補償的當事人來說那就是個壞消息

在2019年之前的房價形勢下籤訂了拆遷補償協議,就表明你接受對方的拆遷補償方案,當然不是說協議籤的不公平,而是說房價真的上漲後就不能要求對方追加拆遷補償了,除非是經過法定的程序,撤銷協議的內容或者認定協議無效,否則只能按照協議內容上的價格來補償,從這方面來講確實是個“壞消息”。順便提醒我們的當事人籤協議一定要謹慎再謹慎,在拆遷開始就及時的諮詢專業的拆遷律師,有備無患。

三、對於被強拆後啟動法律程序維權的當事人來說也是一個好消息

有的拆遷人為了加快拆遷,忽略甚至是故意違反法定程序,採取野蠻手段對被拆遷人房屋先行拆除,然後再進行補償。這些違法拆遷給被拆遷人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痛苦,財產上也造成了損失。但由於訴訟程序較長且可能經過多個審級,在此期間,房價可能已經發生了較大幅度的上漲,因此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是以拆遷時的評估價格為依據還是以作出終審判決時的評估價格作為依據,一直存有爭議。

因此拆遷律師認為:在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沒有達成協議,行政機關也沒有作出拆遷裁決的前提下,拆遷方作出強制拆除通知並採取強制措施拆除房屋,因此起訴要求賠償,可以以法院判決時的市場價格來計算。

京師房屋拆遷律師楊勇:房價漲了,拆遷補償價格還會漲嗎?

我國的國家賠償法立法時所確立的原則是“填平補齊”的賠償原則,而不是“懲罰性”的賠償標準。即當事人所取得的賠償數額以受到的損失為限。因此,被拆遷人的合法房屋被非法拆除,對他的賠償應當以能再次取得同等的房屋為限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在賠償金的計算方式上,由於房屋已經滅失,應當以能夠恢復原狀的標準來給付賠償金。即應當以判決時能夠在同區位購買同等條件的房屋的價格進行賠償。

同理也可以認為:因拆遷雙方未能就拆遷補償安置達成一致,致被拆遷人長期未依法得到拆遷補償安置。而後,房價上漲,被拆遷人選擇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而拆遷人無適當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應向被拆遷人支付生效判決作出時以同類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為標準的拆遷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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