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子公司獲得政府補貼的公告

盾安環境 軟件 會計師 財經 證券時報 2017-05-0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子公司浙江盾安機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盾安機電")近日收到政府補貼資金,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公司子公司盾安機電的嵌入式軟件產品(包括盾安櫃式、組合式空氣處理機組嵌入式控制軟件V1.0等共計6個軟件產品)符合前述通知所列享受軟件銷售增值稅返稅政策的情況,獲退稅資金分別為人民幣574.48萬元、395.13萬元,合計人民幣969.60萬元,該筆金額已於近日劃撥到盾安機電資金賬戶。

按照《新企業會計準則--政府補貼》的有關規定,上述政府補貼資金屬於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當期損益,具體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的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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