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途銳設計缺陷致發動機進水 判決大眾賠錢退車'

大眾途銳 大眾汽車 工業設計 設計 中國網汽車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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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9日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獲悉,針對蘭某購買的途銳車因設計缺陷導致發動機進水熄火的案件,法院近日一審認定,大眾公司對產品設計缺陷問題描述不清晰、不準確,車輛設計缺陷給蘭某造成損失,依法判決大眾公司向蘭某如實告知車輛設計缺陷內容,並賠償蘭某65萬元。

2016年8月,蘭某花60餘萬元購買了一輛當年5月份出廠的進口大眾途銳越野車,使用11個月後,車輛在雨天駕駛時因發動機進水熄火。蘭某認為,大眾公司提供的維修方案不能根本解決問題,要求大眾公司收回涉案車輛並賠償購車損失。雙方協商無果,蘭某隨後訴訟至法院,要求大眾公司告知涉案車輛質量缺陷的有關信息,並公開致歉;賠償購車款等損失共計69萬餘元;其他費用7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大眾車輛的缺陷問題屬於產品設計缺陷,作為設計缺陷產品的生產者,大眾公司有義務清晰、準確地告知消費者產品的缺陷內容。但大眾公司的缺陷公告,內容過於含混、瑣碎,缺陷內容的公示不從大燈的設計缺陷直接展開,反而從排水閥可能因外部原因堵塞而無法發揮其排水功能說起,對產品設計缺陷問題的描述含義不清晰、不準確。

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還宣判了因同款車輛設計缺陷起訴至法院的另外47件案件。其中,產生實際損失的另兩起案件,法院判決大眾汽車向黃某、羅某賠償68萬元、63萬元不等;未產生實際損害的楊某等45件案件,因大眾公司的召回措施通過司法鑑定,已被認定可以避免發動機進水風險,法院認定大眾公司的召回措施有效,判令大眾公司向楊某等人告知涉案途銳車輛設計缺陷內容,內容需經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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