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假煙銷售牟利 滁州一超市老闆領刑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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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線訊 據安徽商報報道,網絡聯繫買賣假煙,小小超市暗藏玄機。近日,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告人徐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四萬元。

2016年底,徐某在滁州某小區開了一家超市,主要經營菸酒和生活日用品。一天,徐某的微信裡一位名為“A小鑫香菸找代理X”吸引了他的注意,他主動加上對方為好友。二人展開了深入密切的交流聯繫,果不其然,“微信代理”告訴徐某他可以提供超低價格的“捲菸”,至於是真是假。徐某心知肚明,但“利”字當前。兩人很快做出約定:每件假冒的“中華”香菸價格300元1條、假軟盒玉溪和假軟盒軟雲香菸以130元一條購進。截至2018年9月,徐某多次向假冒捲菸賣家匯款共計68646元,將其出售給其朋友、親戚等人共計牟利50700元。

2018年10月,公安機關在徐某經營的超市內現場查獲疑似假雲煙(軟珍品) 11.4條、疑似假硬中華香菸0.7條。經依法鑑定,查獲的上述香菸系假冒註冊商標的偽劣捲菸。

法院審理認為,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予以購買並銷售,銷售金額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王中傑姜豔豔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張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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