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830 證券簡稱:魯西化工 公告編號:2019-052

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 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9年8月24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新會計準則要求,公司決定變更目前執行的會計政策,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1、變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適用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2019年度中期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財務報表。

根據上述會計準則的要求,對財務報表格式的相關內容進行相應變更。

2、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原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3、變更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後,公司在編制2019年中期財務報表時開始按照《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編制財務報表;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原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會計政策變更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按照財政部發布的《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及其解讀編制2019年度中期財務報表並對對比期進行調整。

1、資產負債表:將原列報項目“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分別計入“應收票據”項目和“應收賬款”項目;將原列報項目“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分別計入“應付票據”項目和“應付賬款”項目;將“遞延收益”項目中攤銷期限中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進行攤銷的部分,不再歸類為流動負債,仍在該項目中填列。

2、利潤表:將利潤表“減:資產減值損失”調整為“加:資產減值損失(損失以“-”列示)”;“研發費用”項目,補充了計入管理費用的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攤銷。

3、現金流量表:明確了政府補助的填列口徑,企業實際收到的政府補助,無論是與資產相關的還是與收益相關,均在“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填列。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僅對財務報表項目列示產生影響,不會對公司損益、總資產、淨資產產生影響。

財務報表項目調整如下:

(1)合併報表

單位:元

(2)母公司報表

三、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說明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獨立董事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意見:公司依據財政部文件的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修訂,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修訂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本次主要會計政策的修訂已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財政部相關文件等規定,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權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八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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