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亞太機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浙江亞太機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284 證券簡稱:亞太股份 公告編號:2019-041

債券代碼:128023 債券簡稱:亞太轉債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浙江亞太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8月28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1)財務報表格式政策變更

公司根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編制2019年度財務報表,此項會計政策變更採用追溯調整法。2018年度財務報表受重要影響的報表項目和金額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注]:將實際收到的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2,800,000.00元在現金流量表中的列報由“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調整為“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2)新金融工具政策變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修訂後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以下簡稱新金融工具準則)。根據相關新舊準則銜接規定,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首次執行日執行新準則與原準則的差異追溯調整本報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綜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準則改變了金融資產的分類和計量方式,確定了三個主要的計量類別:攤餘成本;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公司考慮自身業務模式,以及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特徵進行上述分類。權益類投資需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但在初始確認時可選擇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處置時的利得或損失不能迴轉到損益,但股利收入計入當期損益),且該選擇不可撤銷。

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金融資產減值計量由“已發生損失模型”改為“預期信用損失模型”,適用於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租賃應收款。

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對公司2019年1月1日財務報表的主要影響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二、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三、變更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後,公司將執行財政部發布的《關於修訂印發 2019 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 號)、《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通知》(財會[2017]7 號)、《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23 號——金融資產轉移〉的通知》(財會[2017]8 號)、《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24 號——套期會計〉的通知》(財會[2017]9號)、《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通知》(財會[2017]14 號)。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四、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執行上述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當期和會計政策變更之前公司總資產、負債總額、淨資產及淨利潤產生任何影響。

五、董事會關於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董事會認為:根據國家財政部相關政策文件,公司對新金融準則會計政策進行變更和對公司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修訂,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資產實際情況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按照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六、獨立董事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會計政策變更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計準則的規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能夠客觀、真實、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資產質量和財務狀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的審批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七、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國家會計政策變更的要求及公司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變更,符合相關規定,有利於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關於會計政策變更事項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八、備查文件

1、浙江亞太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2、浙江亞太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對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亞太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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