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銀保監檢查結果出爐 奔馳汽車金融被罰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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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銀保監檢查結果出爐 奔馳汽車金融被罰80萬

9月11日晚間,北京市銀保監局對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依法做出公開行政處罰。

處罰信息顯示,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因對外包活動管理存在嚴重不足違反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北京市銀保監局對其給予合計8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有媒體猜測,本次奔馳汽車金融被罰的原因極有可能是今年4月份陝西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

此事的起因是在今年4月,西安一位女車主在奔馳4S店內爬上引擎蓋維權,並在後續的交涉過程中對外曝光了4S店以各種方式“引導”用戶1.5萬元金融服務費一事。

隨後,此事迅速在網上發酵,並引起社會範圍內的廣泛討論。4月15日,新華網報道稱,對於近日媒體熱議的奔馳女車主被收取“金融服務費”問題,中國銀保監會高度重視,已要求北京銀保監局對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過經銷商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等問題開展調查。銀保監會表示,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採取必要的監管措施,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4月17日,中國消費者協會舉辦“推動解決汽車消費維權難座談會”,會上明確指出,汽車銷售金融服務等應明碼標價,杜絕強制交易等違法行為。但當前汽車銷售服務中,存在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繳納續保押金或續保保證金等問題,有些經銷商代辦業務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多收上牌費、金融服務費,還不開具發票,引發消費者強烈不滿。對於這些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嚴厲懲處。

5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對奔馳進行約談.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強調,奔馳4S店為消費者辦理貸款已向奔馳金融機構收取相應報酬,再以“金融服務費”“貸款服務費”等名目向消費者收取費用,違反了法律規定。任何汽車銷售企業收取任何名義的費用,都必須嚴格遵守《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確保事先明碼標價、消費者自主選擇、提供質價相符的真實商品或服務,不得違規收取費用;不得巧立名目,誤導消費者;禁止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搭售、虛假宣傳、誘導式交易等。

企查查信息顯示,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9月21日,註冊資本698275.862萬人民幣。該公司大股東為戴姆勒股份公司,持股比例為52.2%,二股東為戴姆勒股份公司全資子公司戴姆勒大中華區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47.8%。

公開信息顯示,奔馳金融向零售客戶提供三類貸款產品:金融貸款標準產品、金融貸款限時專案產品及二手車/展品車金融貸款產品。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2018年實現淨收入13.41億元。截至2018年末,奔馳汽車金融總資產為896.22億元,資本充足率為18.20%,不良率為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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