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分了一套福利房,房產證是我的名字,現在單位辭職辦手續,單位要收回房子,合理嗎?

10 個回答
房产防水
2019-04-24

這個問題,一般都是要跟企業用人合同來看這套房是否屬於你的。一般企業用房作為福利給員工,大多都是要求被僱傭人(員工)是某某學歷,擔任某某職務,具有某某技能,任職多久時可以擁有一套房。所以,現在你就要看用人單位給你分發這套房之前怎麼簽訂合同了。

1:若單位分房之前已和你有條件之約,只要你已達到單位提出的條件此房已屬於你並且可擁有獨立產權。現在你已達到了,房產自然屬於你,若沒達到單位所提條件,現在辭職,雖產權在你名下,但房產自然還不是你的。

2:若在用工合同上已註明,只有在本單位工作才可以擁有房產獨立所有權,若離職或某些原因不在本單位工作,單位有權收回。那麼現在你不在此單位工作了,單位自然要收回。

3:若單位沒有明確規定的,只作為福利給員工居住的,現在離開單位,單位有權要收回。

4:有明確規定,將房產作為福利給員工並且員工擁有獨立自主產權永久所有權的,那麼,現在房產自然是屬於員工的。

         所以,你先看看單位以房產作為福利給員工之前有什麼樣的規定,然後再確定這套房你是否可以擁有。如果你是有足夠條件擁有的,現在單位不給予,那麼你可以諮詢律師,向法院起訴拿回屬於你的房產。

以上是個人經驗,希望能幫到你。有喜歡的朋友可以加關注,對於有關房產問題的可以私信予我,共同探討,感謝大家的支持。


國企分了一套福利房,房產證是我的名字,現在單位辭職辦手續,單位要收回房子,合理嗎?
國企分了一套福利房,房產證是我的名字,現在單位辭職辦手續,單位要收回房子,合理嗎?
手机用户5994689473
2019-04-25

回覆,我國在2000年開始就取消福利分房,你的房子是什麼時候分到的?假如是上個世紀分到的,你到現在已經二十多年工齡,也不至於被單位要回房子的可能性。職工辭職出境,判刑,死亡,下崗,等等都不能要回房子的。其中的細節也只有你自己知道哦。退一步說,簡單粗暴的做法單位一般不敢!出事單位領導也要擔責的!在頭條上提問,要如實告訴讀者,不可以說有理在自己一方。再次䃼充,1.單位福利分房不能簡單的認為是單位的施捨,原職工在單位的貢獻採用非貨幣形式進行解決住房問題,現在實行住房公積金也同樣有單位,個人共同承擔,所以之前福利分房裡面就隱藏著職工的一份果實,沒有職工的辛勤勞動,那裡來的房子?!!

HRGOGOGO
2019-04-26

我是一名HR,關注我,為你解答職場困惑。

在現今很多公司都不給員工交五險一金的情形下,單位能給員工分一套房,真是太令人羨慕的福利了!至於辭職單位收回房子是否合理,我的看法如下:

一、從公司制度角度來說離職了收回福利是應該的

這套房子是作為福利給員工,如果是公司全款買的,那麼離職了收回房子理所當然,公司的福利就是在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才有的,辭職瞭解除勞動關係了收回也是正常操作。

如果是公司的房子公司出一部分錢,比如付了首付剩下的錢由員工承擔,那麼員工離職了這個房子的歸屬問題有待商榷。主要是在於題主有沒有在這個房子上花費一定的資金。

二、從法律角度來說題主可能還有勝算

以上是基於人情方面的看法,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既然房產證寫的是你的名字,證明這個房子的歸屬權應該是你的,可能算是贈予的一種形式,如果你要和公司打官司來要回這套房子,可能會有勝算,你可以找律師朋友諮詢一下,但是這樣做可能會和公司反目,你自己衡量一下,最好的做法是和公司協商好,自己出一些錢把這個房子買下來,這樣皆大歡喜。

這種福利在給員工時應當定好規則並讓員工知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給公司帶來損失!

大家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小蛮腰的思颖小而美
2019-04-27

小而美~如果房產證寫的是他的名字,又沒有和原單位簽訂有關於房子的其他協議,房子的產權依法應該歸他所有。房子已經不屬於什麼福利房的範疇,跟單位沒有半點關係

自己買的房子,不僅房產證是自己的,產權也是自己的,因為是自己花的錢,但是如果是單位發的福利房又算是誰的呢?這幾天剛好有個朋友,在這方面遇到了麻煩,他對我說“我在國企分了一套福利房,房產證是自己的名字,現在去單位辭職辦手續,單位說要把房子回收了。”問我應該怎麼辦?這種情況確實不太好回答,因為需要考慮兩種情況。

第一種,有前提的產權福利房,這種房子是單位是單位對職工的一種獎勵,單位承諾把房子給你,但有一定條件。要麼你的工作在具體期限內達到了什麼目標,房子就歸你了。還有就是,你必須工作滿多少年。一般來說,這樣的房子房產證都不會給你,或者是給了你房產證卻另外有契約在先。寫明如果你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訴求和合同約定辭職了,那就是違約了,你就自然失去了房子的所有權。這就是合同的要約,執行要約,合同才成立。誰違反要約,誰的權利就失去法律保障。

國企分了一套福利房,房產證是我的名字,現在單位辭職辦手續,單位要收回房子,合理嗎?

第二種,年終獎性質的福利房,可能就是我朋友所說的那種情況。雖然是比較特殊,我們喜歡稱作福利房,但是單位把房子給了員工,就由福利房變成員工的個人財產,不然也不會有房產證。拿到房產證,不僅擁有了房子的使用權,還擁有了房子的所有權。不能因為他不在原單位工作了,公司就要收回。這就和我們平常說的年終獎一樣,總不能員工辭職了,以前發的年終獎還要還給公司吧。當然還要考慮和原單位就房子有沒有什麼書面協議。

對於第二種情況,我是比較熟悉,因為身邊就發生活過這種情況。我有個同學,原來在某地一家耐火材料廠工作。八十年代的時候,所在單位買了一塊地皮,給每個職工分了一套60平米的福利房。職工只要一次性繳納房款【按當時商品房價格】的百分之六十,就可以擁有一套住房。單位同時跟每個職工簽訂了合同,寫明產權歸職工所有,並在第五年發放了房產證。

國企分了一套福利房,房產證是我的名字,現在單位辭職辦手續,單位要收回房子,合理嗎?

後來,單位效益不好,發不下工資,同學在買房第六個年頭停薪留職。兩年後,單位想收回住房,把同學告上法庭。單位一條重要的依據就是,在單位和職工的分房合同中有一條“職工在單位上班不滿八年,職工需要按照當時的商品房售價補齊差價。”

最後法院判決單位敗訴,被告勝訴。理由是,雖然被告沒有在單位上班,但辦理停薪留職依舊是單位職工,而且不能繼續上班也有單位效益的原因,所以被告沒有違約,房子產權歸被告所有。

國企分了一套福利房,房產證是我的名字,現在單位辭職辦手續,單位要收回房子,合理嗎?

所以這位朋友情況就比較好說了,如果房產證寫的是他的名字,又沒有和原單位簽訂有關於房子的其他協議,房子的產權依法應該歸他所有。房子已經不屬於什麼福利房的範疇,跟單位沒有半點關係,你可以理直氣壯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關注小而美~主業投資副業變美,對人性比對投資還了解】

锅盖头HR
2019-04-26

福利房是上個世紀大家都很追捧的一項單位提供給員工的住房福利,在現在社會環境下卻是遙不可及的念想。題主難得還可以享受福利分房政策,也是很強勢了。但至於現在辦離職手續,單位要收回房子的情況,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一、一般以與單位簽訂的協議和房產證姓名為準

既然房產證是你的名字,那主要看你和單位簽訂的協議是怎麼約定的。一般單位給員工的福利房都會對員工的任職條件做出一定的要求,比如說要有什麼學歷,什麼職稱,多少工作年限,什麼職位等等。只有你滿足這些條件,單位才會給你房子作為福利補償。而且一般產權不是你一個人的,而是單位和你各佔一定比例,比如單位佔比30%,員工佔70%,只有等員工在單位任職滿一定年限後,比如說十年,還是十五年,房子產權才全部歸員工個人所有。這樣一來,大家就會簽訂服務協議做好約定。沒有達到協議的條件,或者分期購房的款項還沒還完之前,員工只是擁有房屋的部分產權。只有等滿足協議條例,並且房產證是你的名字,才能算你擁有了房子的獨立產權。

二、必要時諮詢專業的律師

題主在問答平臺上問各路網友,畢竟大家只是吃瓜群眾,提供的都是不那麼專業的意見,有些說辭可能還會誤導你。都說:如果你遇到什麼急需被解答的疑惑,最好的辦法是諮詢這個行業的專家人物。他們有專業知識,豐富經驗和權威口碑,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去做。所以題主遇到的這個法律層面的問題,自然最好去諮詢專業律師。話說現在房產證是你的名字,一般你就擁有了房子的獨立產權。打官司的話,也是很有可能勝訴的,當然這最好要藉助律師的幫助,才能更好的拿回自己的應得權益。

建議題主以後遇到這種和個人利益切身相關的事情時,一定要重視起來,各種資料文件協議合同要做好保管,免得後續引起糾紛時無據可憑,自己的正當利益就會遭受侵害,那就賠了夫人又折兵了。最後,祝您順利。

PS :我是一枚HR,關注我,職場煩惱一起探討~

一脚踩到天
2019-04-26

你這個很明顯有一些關鍵信息沒有講出來,所謂福利房,有一種是直接低於市價多少,自己掏錢買下來,能夠完全擁有的,這個房子已經和公司沒有任何關係,還有一種是綁定的福利房,你別說這個條件你不知道,在職的話可以一直住,只有使用權,辭職就得退還給公司,另一種是必須幹滿多少年,才可以以什麼價格買了,這種應該也是完全擁有,按你說的公司要收回,十有八九是當時簽訂了什麼條件協議,所以公司才會收回這個房子,

落叶梧桐27
2019-04-23

如果有單獨所有的房產證單位肯定沒權利收回的,估計是雖然是你的名但房產性質是部分產權。

用户5531295513206
2019-04-25

房產證在你的名下?登記在你的名下。實際上你還末拿到房產證。你也是急了一些了,享受著我單位的福利,卻不願工作,想跳槽,你跳吧,等房產證全部手續辦完,估計還得三五年,那邊那個口已黃了。不仿安心下來,拿到那本本再走也不遲。是金子總會發光的。單位福利房,很多人眼紅呢。

notapython
2019-05-05

我的理解,房子屬於物權,以不動產登記為準,只要沒有合同約定,其他的債券各種其他權利的主張和物權沒有關係。

你可以向法院起訴或者機構仲裁,要回檔案。單位如果想要回房子,需要起訴你,這個時候房子已經交易了,單位還需要把買方一併起訴。這個官司打下去肯定耗時間,在這之前你已經可以要回檔案了,這個速度我的理解應該會快一些。

或者,你還可以請媒體曝光,或者其他維權方式,具體不能說,總之,屬於撕破臉皮的,單位一般考慮影響。

遇见你487
2019-04-27

單位房子,14年的房產證。應該是當時單位套用的政策建的類似安置保障房。看到你有回覆部分網友說可以交易。而且能分房子的單位離職。你應該是陝西某國有企業。我經歷的不多,個人猜測。

國企的管理工作在人不在制度。

您在單位工作幾十年,跳出來肯定是去了更加好的平臺。所有還是多做做人的工作吧😄畢竟新的平臺可能就是看到你這幾十年積累的經驗,能力及人脈。雖然很世俗,也可能大家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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