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交車擠死女司機事件,不僅不往左避讓,卻故意往右打方向盤的動作心理,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法重情深

女司機的行為令人生氣,公交車司機的行為令人憤怒!

首先,女司機駕駛汽車行駛在快車道上的時候,中途隨意停車,這是過錯之一;女司機駕駛汽車在車道內停車,不打開雙閃報警,這是過錯之二;女司機停車後,下車前不通過後視鏡向後觀察、確認安全後再打開車門下車,這是過錯之三。

因此女司機這種下車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很危險的行為。運氣好了也就罷了,運氣不好的話會出事的。

女司機的行為令人生氣,公交車司機的行為令人憤怒!

首先,女司機駕駛汽車行駛在快車道上的時候,中途隨意停車,這是過錯之一;女司機駕駛汽車在車道內停車,不打開雙閃報警,這是過錯之二;女司機停車後,下車前不通過後視鏡向後觀察、確認安全後再打開車門下車,這是過錯之三。

因此女司機這種下車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很危險的行為。運氣好了也就罷了,運氣不好的話會出事的。



其次,公交車司機看到前邊有車輛停下後,就應當減慢車速,仔細觀察。看到有人下車後,就應當開車向左避讓。

而視頻中的公交車司機開車不僅不向左避讓,反而向右打方向,最後造成公交車將女司機擠在兩車之中身亡。

從這裡可以看出,公交車司機對於別人的違章也是非常霸道地對待。不僅不避讓,而且逞凶鬥狠,釀成慘案。

最後,公交車司機肯定是有過錯的,但是如果說他開車是故意撞人,這就有點兒勉強了。

一般情況下,在沒有仇沒有氣的情況下,司機開車是不會故意去撞壞別人的。有時候可能是賭氣,嚇嚇別人罷了,但是沒想到卻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

不管怎麼說?公交車司機對這起事故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因此有關部門對其採取強制措施也是正確的。

用户9172222461656

前幾年喜歡騎行,有一次在一條車很少 幾乎沒有行人的偏僻公路上靠右側騎車,雙向六車道,一側是三車道的路,一個公交車呼嘯而過,車廂幾乎蹭到我左車把,我本能向右閃了下,避無可避本身就貼著路牙子騎的,頭皮發麻呀,此時前後200米都沒車,也沒公交站牌,就是說公交車旁邊兩條車道都沒車。只有他一臺車,覺得他是故意的,氣的我追出去好遠 讓他跑了。

不孝有二

現在的公交車確實需要整頓一下,我平時駕駛私家車出行,在交通工具方面,第一怕電動車包括摩托車,第二就怕公交車了,所謂的強塞,在公交車上隨處可見,從來不看路況,就仗著自己是大車,遇到這種時候我經常會幻想自己買輛坦克,我叫你來強塞別車

舟歌唱晚

不請自來,剛剛去看了視頻,發表一下個人看法。

我作為一名多年駕齡的司機,幾乎天天在路上行車,里程到目前應該有六十萬左右,也看到過很多發生在路上的各種車禍。

看視頻女子下車是沒有盡到觀察義務,這是這起事故發生的起因。

在看公交車的行駛路線,在女子車門打開之後,公交車明顯向右偏輪,根據觀察,如果女子不下車的話,該公交車會以一個極近的距離與該小型車擦身而過,應該有後視鏡向外七八公分左右。

公交車司機如果沒有在外界因素干擾下做出此舉,則應該為主觀判斷的結果,該公車司機發現小車違停並伴有開門跡象,以自己車為大型車輛作為依仗,向小型車靠近,意圖嚇唬一下該車司機。

公車司機作為參與交通的專業駕駛員,應該做到禮讓為先,不路怒,不急躁,要做到確保車輛與乘車人的安全,另外,對於經過在路邊停放的車輛也應做到提前減速,鳴笛,確認安全之後再行通過,我相信公車司機作為專業駕駛員他不會對著一類安全駕駛行為不知道。

一個念頭,一條人命,我們在路上參與交通,安全是最重要的,路權不等於霸權,違規也不等於賠命。

想到這就想起了從橋上掉進江裡的公車事故,從車內監控可以看出,該公車駕駛員具有非常明顯的向左打方向的行為,意圖撞電杆或橋欄杆,但是為他這種思想與付出行動所買單的是無辜的生命。

在此,也希望公車單位或者警方能將該起與違停女子相撞時公車駕駛員車內駕駛的視頻放出來,還事件一個真相,而不是一句躲閃不及能帶過去的。

鱼55041577

總結一下看到的比較理性、有價值的評論:

1.小車停靠位置是臨時停車點;

2.小車所停車道是非機動車道(長實線,虛線位置是為臨時停車點所設);

3.公交距離小車足夠遠時就可以看到小車開門;

4.公交時速30km/h,速度非常慢,輕踩剎車隨時可停住;

5.公交車先正面遇到兩個逆行電瓶車,未做絲毫減速或避讓措施;

6.小車停靠位置雖然離左側虛線較近,但如公交不減速不打方向,正常行駛,會剮蹭到小車車門,但刮不到小車女司機的可能性很大;

7.視頻中,公交距離小車較近看到女司機開門下車後,有很明顯的向右打方向動作;

8.撞車位置,公交已壓右側白線


總結一下看到的比較理性、有價值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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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車所停車道是非機動車道(長實線,虛線位置是為臨時停車點所設);

3.公交距離小車足夠遠時就可以看到小車開門;

4.公交時速30km/h,速度非常慢,輕踩剎車隨時可停住;

5.公交車先正面遇到兩個逆行電瓶車,未做絲毫減速或避讓措施;

6.小車停靠位置雖然離左側虛線較近,但如公交不減速不打方向,正常行駛,會剮蹭到小車車門,但刮不到小車女司機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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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車停靠位置是臨時停車點;

2.小車所停車道是非機動車道(長實線,虛線位置是為臨時停車點所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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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交時速30km/h,速度非常慢,輕踩剎車隨時可停住;

5.公交車先正面遇到兩個逆行電瓶車,未做絲毫減速或避讓措施;

6.小車停靠位置雖然離左側虛線較近,但如公交不減速不打方向,正常行駛,會剮蹭到小車車門,但刮不到小車女司機的可能性很大;

7.視頻中,公交距離小車較近看到女司機開門下車後,有很明顯的向右打方向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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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車所停車道是非機動車道(長實線,虛線位置是為臨時停車點所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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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交時速30km/h,速度非常慢,輕踩剎車隨時可停住;

5.公交車先正面遇到兩個逆行電瓶車,未做絲毫減速或避讓措施;

6.小車停靠位置雖然離左側虛線較近,但如公交不減速不打方向,正常行駛,會剮蹭到小車車門,但刮不到小車女司機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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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車所停車道是非機動車道(長實線,虛線位置是為臨時停車點所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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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交時速30km/h,速度非常慢,輕踩剎車隨時可停住;

5.公交車先正面遇到兩個逆行電瓶車,未做絲毫減速或避讓措施;

6.小車停靠位置雖然離左側虛線較近,但如公交不減速不打方向,正常行駛,會剮蹭到小車車門,但刮不到小車女司機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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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正能量的海哥

關於河南安陽女司機被公交車擠壓致死事件

我發表一下我的看法和意見

先給大家講三個思維模式

內向思維:所發生的結果,是否是自己哪裡沒有做好導致。

外向思維:所發生的結果 ,是否是別人做了什麼事導致的。

成果思維:所發生的結果,是什麼因,這個因做了什麼行動導致的。

現在回到本次事件

我們先從成果思維去反思,

女司機的果:被擠壓死亡。

女司機的因:乘客要上車她幫開後備箱放行李。

女司機的行動:違規停車,不注意看後方,直接開車門下車。

公交車司機的果:擠壓撞擊女司機

公交車司機的因:未安全駕駛

公交車司機的行動:路口沒減速,有電動車逆行沒減速,車輛一直右偏移未回正,看見行人未減速。

大致事件如此,那麼到底誰責任更大呢?

從內向思維來講,都是自己的錯,因為沒有自己的這一系列因都不會有後面的這些果,可是法律是嚴謹的,是必須不能和稀泥的,那麼我們如何相對正確去看待誰責任更大呢?

我們可以這樣去判斷,可以綜合他們的因果去分析,即你的因加行動是否會必然導致對方的果。

女司機的因行為:違規停車,不注意看後方,直接開車門下車是否必然導致公交車司機的果(即擠壓撞擊女司機)?,很顯然不是必然會導致的,只是增加了這種可能性。因為公交車司機只需要保持高度注意力,保持好車輛間的橫向安全距離,是不會導致女司機死亡的。

公交車司機的因行為:路口不減速,有電動車逆行不減速,方向明顯偏移不回正等是否會必然導致女司機的果(被擠壓死亡)?,這裡其實很明顯,他的行為是必然會出事故的,不是女司機也會是其他車輛或者行人。

所以會他們兩個的因果關係中,公交車司機的行為是必然會導致事故的,而女司機的行為不一定必然導致事故,所以結論也顯然很清楚,公交車司機的責任大於女司機的責任!

現在再回到內向思維上,公交車司機想要證明自己無責,那麼他有安全駕駛嗎?有嚴格按照交規駕駛嗎?有嚴格遵守了公交車駕駛員的規章制度嗎?心理素質符合公交車司機應有的嗎?顯然他還是沒有。

再來女司機,她也沒有做好做對,但是她的沒有做好做對並沒有影響公交車司機安全駕駛,她違規違法必然該受到處罰,比如扣分罰款這些。

也希望大家一定一定要安全駕駛!

喜歡內向思維和因果思維的可以轉發一下,很實用的喲

點個關注再走唄~~~麼麼噠,條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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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機的果:被擠壓死亡。

女司機的因:乘客要上車她幫開後備箱放行李。

女司機的行動:違規停車,不注意看後方,直接開車門下車。

公交車司機的果:擠壓撞擊女司機

公交車司機的因:未安全駕駛

公交車司機的行動:路口沒減速,有電動車逆行沒減速,車輛一直右偏移未回正,看見行人未減速。

大致事件如此,那麼到底誰責任更大呢?

從內向思維來講,都是自己的錯,因為沒有自己的這一系列因都不會有後面的這些果,可是法律是嚴謹的,是必須不能和稀泥的,那麼我們如何相對正確去看待誰責任更大呢?

我們可以這樣去判斷,可以綜合他們的因果去分析,即你的因加行動是否會必然導致對方的果。

女司機的因行為:違規停車,不注意看後方,直接開車門下車是否必然導致公交車司機的果(即擠壓撞擊女司機)?,很顯然不是必然會導致的,只是增加了這種可能性。因為公交車司機只需要保持高度注意力,保持好車輛間的橫向安全距離,是不會導致女司機死亡的。

公交車司機的因行為:路口不減速,有電動車逆行不減速,方向明顯偏移不回正等是否會必然導致女司機的果(被擠壓死亡)?,這裡其實很明顯,他的行為是必然會出事故的,不是女司機也會是其他車輛或者行人。

所以會他們兩個的因果關係中,公交車司機的行為是必然會導致事故的,而女司機的行為不一定必然導致事故,所以結論也顯然很清楚,公交車司機的責任大於女司機的責任!

現在再回到內向思維上,公交車司機想要證明自己無責,那麼他有安全駕駛嗎?有嚴格按照交規駕駛嗎?有嚴格遵守了公交車駕駛員的規章制度嗎?心理素質符合公交車司機應有的嗎?顯然他還是沒有。

再來女司機,她也沒有做好做對,但是她的沒有做好做對並沒有影響公交車司機安全駕駛,她違規違法必然該受到處罰,比如扣分罰款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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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機的因:乘客要上車她幫開後備箱放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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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司機的果:擠壓撞擊女司機

公交車司機的因:未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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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事件如此,那麼到底誰責任更大呢?

從內向思維來講,都是自己的錯,因為沒有自己的這一系列因都不會有後面的這些果,可是法律是嚴謹的,是必須不能和稀泥的,那麼我們如何相對正確去看待誰責任更大呢?

我們可以這樣去判斷,可以綜合他們的因果去分析,即你的因加行動是否會必然導致對方的果。

女司機的因行為:違規停車,不注意看後方,直接開車門下車是否必然導致公交車司機的果(即擠壓撞擊女司機)?,很顯然不是必然會導致的,只是增加了這種可能性。因為公交車司機只需要保持高度注意力,保持好車輛間的橫向安全距離,是不會導致女司機死亡的。

公交車司機的因行為:路口不減速,有電動車逆行不減速,方向明顯偏移不回正等是否會必然導致女司機的果(被擠壓死亡)?,這裡其實很明顯,他的行為是必然會出事故的,不是女司機也會是其他車輛或者行人。

所以會他們兩個的因果關係中,公交車司機的行為是必然會導致事故的,而女司機的行為不一定必然導致事故,所以結論也顯然很清楚,公交車司機的責任大於女司機的責任!

現在再回到內向思維上,公交車司機想要證明自己無責,那麼他有安全駕駛嗎?有嚴格按照交規駕駛嗎?有嚴格遵守了公交車駕駛員的規章制度嗎?心理素質符合公交車司機應有的嗎?顯然他還是沒有。

再來女司機,她也沒有做好做對,但是她的沒有做好做對並沒有影響公交車司機安全駕駛,她違規違法必然該受到處罰,比如扣分罰款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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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司機的果:擠壓撞擊女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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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司機的行動:路口沒減速,有電動車逆行沒減速,車輛一直右偏移未回正,看見行人未減速。

大致事件如此,那麼到底誰責任更大呢?

從內向思維來講,都是自己的錯,因為沒有自己的這一系列因都不會有後面的這些果,可是法律是嚴謹的,是必須不能和稀泥的,那麼我們如何相對正確去看待誰責任更大呢?

我們可以這樣去判斷,可以綜合他們的因果去分析,即你的因加行動是否會必然導致對方的果。

女司機的因行為:違規停車,不注意看後方,直接開車門下車是否必然導致公交車司機的果(即擠壓撞擊女司機)?,很顯然不是必然會導致的,只是增加了這種可能性。因為公交車司機只需要保持高度注意力,保持好車輛間的橫向安全距離,是不會導致女司機死亡的。

公交車司機的因行為:路口不減速,有電動車逆行不減速,方向明顯偏移不回正等是否會必然導致女司機的果(被擠壓死亡)?,這裡其實很明顯,他的行為是必然會出事故的,不是女司機也會是其他車輛或者行人。

所以會他們兩個的因果關係中,公交車司機的行為是必然會導致事故的,而女司機的行為不一定必然導致事故,所以結論也顯然很清楚,公交車司機的責任大於女司機的責任!

現在再回到內向思維上,公交車司機想要證明自己無責,那麼他有安全駕駛嗎?有嚴格按照交規駕駛嗎?有嚴格遵守了公交車駕駛員的規章制度嗎?心理素質符合公交車司機應有的嗎?顯然他還是沒有。

再來女司機,她也沒有做好做對,但是她的沒有做好做對並沒有影響公交車司機安全駕駛,她違規違法必然該受到處罰,比如扣分罰款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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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视觉

經本人親自觀看視頻,圖片,終於發現真相,趕緊來說說,以免廣大瓜眾繼續亂說。公交司機發現女司機突然開車門,已來不及剎車,其實與瓜眾說的相反,公交車往左打了方向盤避讓。而大家不知道的是,車往左轉,其尾部卻會往右甩,於是車身後部形成夾角,將女司機夾斃於兩車之間。

澳袋福星高照

警察肯定認定女死者違章停車,下車之前沒有觀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公交司機的確有壓線了,加上沒有及時避讓,次要責任。

法律是很嚴謹的,沒有什麼應該或者是應當的說法。的確,公交司機只要往左打下方向盤,女的可能就不會死,但是不要忘記了,事故的最主要原因不是公交司機如何如何,起因是女司機下車沒有觀察導致,自以為公交司機會避讓,結果發生的悲劇。

冷藏车环卫车专用生产厂家

都別扯淡了。裝大尾巴狼。作為從司機的常規人性考慮車輛都是儘量走路中間或者靠左邊,是為了避免右邊突然竄出行人,動物或者車輛,然而這個公交車不光走最右邊,而且在右邊路上有停車的情況下還向右打了一下方向,使自己的車輛處於可能追尾或者擦碰的隱形環境中,放任任何老司機如果在左邊數條車道以及前方車道沒有車輛和超車情況下都應該離小車保持儘量遠的距離最少半個車道的距離,但這個司機沒有,從良心上講這個司機就是想貼著別人搞一下,結果悲劇了,讓別人家庭破碎。

雖然小車司機路邊停車下車有錯,但錯不至死,並且小車是停最邊上又不是路中間,大車為什麼不保持車間距?如果是我來判,由於造成人員死亡屬於嚴重交通事故,所以大車負主要責任的75,且吊銷駕照5年內禁止從事該行業,小車由於沒有觀察後面雖路邊停車下車並沒有特別大的過錯,負責任的25%。

一笑风云过

這個問題我想再強調一遍,預設立場的問題是無法得到正確答案的,河南公交車擠死女司機這件事,從目前的監控錄像中是無法得出司機故意向右打方向盤這一結論,如果要得到這一結論,需要調閱該路段的天眼監控確定其行車是否規範。

關於汽車行車記錄儀的監控錄像,有兩個常識需要大家瞭解。

第一點是汽車行車記錄儀顯示的畫面,視覺距離要比實際距離更遠,所以感覺有30米,實際距離很可能只有10米,這取決於選用的行車記錄儀的各項參數,大家在自己的車上觀察一下,很容易就能看到這個現象,而距離決定了反映的時間。

第二點是汽車行車記錄儀的視野不是司機的視野,就拿河南這件事來說,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攝像頭的位置在汽車頂部正中,但是司機的位置是在汽車左側,也就是鏡頭的左下角,這一點決定了司機能看到的右側視角是小於行車記錄儀的,這裡放一下公交車司機的視覺盲區圖

這個問題我想再強調一遍,預設立場的問題是無法得到正確答案的,河南公交車擠死女司機這件事,從目前的監控錄像中是無法得出司機故意向右打方向盤這一結論,如果要得到這一結論,需要調閱該路段的天眼監控確定其行車是否規範。

關於汽車行車記錄儀的監控錄像,有兩個常識需要大家瞭解。

第一點是汽車行車記錄儀顯示的畫面,視覺距離要比實際距離更遠,所以感覺有30米,實際距離很可能只有10米,這取決於選用的行車記錄儀的各項參數,大家在自己的車上觀察一下,很容易就能看到這個現象,而距離決定了反映的時間。

第二點是汽車行車記錄儀的視野不是司機的視野,就拿河南這件事來說,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攝像頭的位置在汽車頂部正中,但是司機的位置是在汽車左側,也就是鏡頭的左下角,這一點決定了司機能看到的右側視角是小於行車記錄儀的,這裡放一下公交車司機的視覺盲區圖

這個問題我想再強調一遍,預設立場的問題是無法得到正確答案的,河南公交車擠死女司機這件事,從目前的監控錄像中是無法得出司機故意向右打方向盤這一結論,如果要得到這一結論,需要調閱該路段的天眼監控確定其行車是否規範。

關於汽車行車記錄儀的監控錄像,有兩個常識需要大家瞭解。

第一點是汽車行車記錄儀顯示的畫面,視覺距離要比實際距離更遠,所以感覺有30米,實際距離很可能只有10米,這取決於選用的行車記錄儀的各項參數,大家在自己的車上觀察一下,很容易就能看到這個現象,而距離決定了反映的時間。

第二點是汽車行車記錄儀的視野不是司機的視野,就拿河南這件事來說,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攝像頭的位置在汽車頂部正中,但是司機的位置是在汽車左側,也就是鏡頭的左下角,這一點決定了司機能看到的右側視角是小於行車記錄儀的,這裡放一下公交車司機的視覺盲區圖

這裡面特別要注意的就是A柱盲區,當行車記錄儀還可以攝入右側景象的時候,司機其實已經進入了A柱盲區,並且公交車自身車體高,記錄儀位置也高,司機A柱盲區的範圍比普通轎車要大得多,大家也可以在自己的車上體會一下,差異還是非常明顯的。

目前對於這一事故,能夠得到的信息其實還非常有限,特別是撞擊點,撞擊行程,撞擊終點目前我們只能看到終點在公交車後輪區域,車身上也有多處撞擊痕跡,而從監控分析,撞擊起點應該恰好是在A柱附近位置,要明確司機當時的操作,可以通過偵查實驗的方式進行現場還原,但是我們需要指出的是,一般小轎車車門打開後長度能夠達到1.2米左右,很顯然大大越過了行車間隔線,對於事故的發生,很顯然,小轎車司機需付主要甚至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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