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癌症康復,三個階段少不了!

任何治療手段,都是為了完成目標而採取的措施,目標的設定才是終極的、重要的,決定手段與方法的。腫瘤的治療也一樣,要達到怎樣的目標(康復或治癒),就會選擇怎樣的手段。

實現癌症康復,三個階段少不了!

第一目標:軀體康復

軀體康復就是生物學意義上的康復,也就是傳統認識上的癌症“治癒”了,或者十分穩定,且這種治癒或穩定已持續了多年(通常,應至少5年以上)。就我們看來,稱之為軀體康復,它應包括三個有關聯的環節。

癌瘤消失

癌瘤消失,通過手術、化療或中醫綜合治療,危害患者的癌瘤已經消失了,這消失包括形態學上的腫塊或異常已不存在了;也包括細胞學檢查方面未見癌變細胞,或癌腫相關癌標多次檢測均已正常,各項相關的其他檢查結果,也提示並無癌瘤存在的證據。這些相關的檢查均須多次重複檢測,而且須持續多年,方能稱作癌瘤被有效控制。從中醫學角度,痰、瘀、毒等的指徵已經消解了,患者並無與癌瘤相關的臨床主訴。但從臨床角度而言,癌瘤完全消失常常要求太苛刻,難以做到;很多情況下基本消失,患者各方面情況十分穩定,且穩定已持續至少5年以上,也可視同為軀體康復。

癌變基礎糾正

軀體康復/準康復必定涉及到易導致癌變的病理基礎之糾正。從中醫學角度而言,就是諸如氣虛、氣鬱、溼濁、血瘀等病理狀態的有效調整,且已恢復協調平衡。從現代醫學角度,則涉及免疫功能的恢復常態、神經功能和內分泌功能的協調,以及易於生癌的微環境糾治等。癌變基礎的糾正,常比癌瘤的控制來得更為複雜,也需要更多的時間,更為綜合的措施。

功能損傷的恢復

手術、放化療過程及腫瘤本身的侵襲,均可導致部分軀體功能的喪失或殘障,對此,亦應加以兼顧。這涉及到眾多環節:首先,手術、放化療等應該適度,不可盲目擴大或過度;其次,應強調早期治療,儘可能減少軀體殘障;再者,手術、化放療後應循序漸進地在康復醫師指導下,作軀體康復訓練;必要的話,可藉助手術等作出一定的修補、糾治。在這些過程中,中醫康復治療也常能起到輔翼之效。

實現癌症康復,三個階段少不了!

必要環節:心理康復

心理康復是指經過有效治療後,腫瘤患者應該達到第二個境界或目標,亦應該視作為腫瘤患者康復的必要環節。癌瘤是種心身相關性疾病,儘管人們對其具體機制尚有爭議,但心理因素與癌症的治療與康復密切相關,卻是不容置疑的。可以這麼說,心理未康復,癌症患者遠不能稱作“康復”。而心理康復又至少涉及到三個方面。其中,消解恐癌情結是首要的。

消解恐癌情結

一旦獲悉自己患了癌瘤以後,幾乎所有的人,都會經歷一聲狂風暴雨式的心理波動,甚至是“心理休克”。而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絕大多數患者都會被“癌瘤”和“死亡”這些消極的心理應激所折磨;再加上治療的痛苦,患友的相繼離去,恐癌情結一直如影隨形似的籠罩著患者,以致相當長的時間內,癌症患者對軀體任何細小的變化都會十分敏感。這種恐癌情結不僅影響了患者的治療及其效果,而且時刻籠罩在轉移、復發的陰影中,患者的生活質量總受干擾,時常會失眠、憂慮、納食欠佳等。長此以往,機體免疫功能以及神經、內分泌系統都會受到影響,內環境等也難以穩定。這些,反過來加劇了轉移復發的可能性。因此,隨著治療效果的取得和生活質量的改善,努力幫助患者消解恐癌情結,就顯得十分重要了。這必須依賴除生物學手段以外的各種社會學的、心理學的方法與措施,亦即前所提及的“非醫學手段”。示範療法、教育啟發手段以及認知療法、癌症俱樂部、癌友康復營等的形式都十分重要。

行為糾治

廣義的心理,還涉及心理的外顯——行為。人們已經肯定了一點:許多癌症的發生,與不良行為有關。在癌症的康復過程中,對患者的不良行為習慣及生活方式進行糾治,也十分重要。這涉及面很廣,包括力戒抽菸、酗酒、嗜食肥甘、不食果蔬等不良習慣。不良行為還包含起居無常、不喜煅煉、排便無規律與各種不良生活小節等等。這些,可以通過必要的教育啟發,以及行為醫學的相關措施來達到糾正的目的。

優化個性

儘管個性能否致癌,或癌症患者有否明確的個性傾向,還有爭議,但是個性差異與癌症的轉移及復發有一定關係,卻是比較一致的看法。因此,優化患者的個性特點,也十分重要。特別對那些情緒極其不穩、好波動者、典型C型行為者,或有明顯自閉、內傾或自我折磨傾向者,尤其要注意。可通過鼓勵其積極參與相關社團、活動,在不斷與癌友的交往中,逐步加以改變或優化。而作為首要的一環,需善意地告訴患者的個性之優劣,並幫助分析個性與癌症康復與復發的關係。

根據我們的觀察,多數患者的個性是可以優化的,問題只是在於醫生和患者本人是否意識到個性對健康的危害,以及醫生能否採取適當有效的方法,幫助患者逐步糾正或優化這類個性。許多腫瘤患者,經歷了痛苦的疾病及治療之磨難,大難不死,個性和人性都得以昇華,隨著各方面的日趨康復,變得越來越豁達、開朗、大度,樂於助人,積極投身於社會交往之中。

實現癌症康復,三個階段少不了!

更高境界:迴歸社會

所謂癌症患者的迴歸社會,主要是說其社會生存及適應能力的恢復,能夠以良好心態,積極投身於各項有益的社會活動,並承擔相應的社會角色與責任,適應社會變化的生存能力,完全融入社會大家庭之中。

新的健康觀認定:健康還涉及社會適應上的完滿狀態。腫瘤的發病,多少有社會因素在起作用。生了病以後,社會習俗又總認為“癌症患者是危險的異類”,許多人有意無意與癌症患者保持距離。而大多數癌症患者,包括康復了的患者,也總是自顧自己,總認為自己與他人有不同,有自卑傾向。這些,不僅不符合健康的新定義——一個社會生活方面、社會適應方面不健全的人,不是個健康者;而且,也極不利於患者的真正康復。因為作為社會的一員,無法心態健康地迴歸社會,那他的精神心理也是不可能真正康復的。一個一直被家人當作“大熊貓”呵護的癌症患者,心理鬱悶,情緒低落,自我評估消極,這是必然的,而其後果就是免疫功能低下,神經、內分泌功能易失調,癌症易於轉移復發。至少,生活質量不高。相反,根據我們的經驗,在我們數千名患者中,基本康復後便積極投身於社會、迴歸社會,包括恢復或部分恢復工作、或參加癌症社團活動、或參加社會公益事宜,或從事某方面的興趣愛好,他們的生活質量,情緒狀態都明顯好於龜縮於家庭中者,轉移複發率也要低得多。

實現癌症康復,三個階段少不了!

迴歸社會,首先是個認識與意識問題。認識到這一問題,對患者完全康復的重要性。其次是教育指導問題。癌症患者回歸社會,既必要,又須量力而行,適度為宜,不可太過;再次是提供平臺與形式。這三個環節,缺一不可。

(本文為原創文,禁止一切轉載,侵權必究)

關注何裕民(heyuminTCM)微信公眾號,即可在線交流問答。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