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局長,這裡我說了算!”'

4月吃什麼 荔波 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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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局長,這裡我說了算!”

“姚炳烈作為縣檔案局‘一把手’,在決定‘三重一大’等事項中,無視紀律規矩,將單位當作個人‘獨立王國’,受到嚴肅處理!大家一定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2019年5月,在黔南州荔波縣檔案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會上,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用身邊的活教材教育警醒黨員幹部。

其實,這並不是姚炳烈第一次受處分,早在2016年10月,他便曾因違反廉潔紀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之後,他並未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問題,依然我行我素、頂風違紀,於2019年4月第二次受到處分。

2000年6月,姚炳烈從水堯鄉鄉長調任縣檔案局局長,這一干就是16年。由於長期從事同一工作崗位,他開始出現思想懈怠,漸漸放鬆了自我要求,甚至滋生了自大情緒。

“我是局長,這裡我說了算!”作為縣檔案局主要領導,姚炳烈本應帶頭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他卻知行不一,屢次違反議事規則,常常把“檔案局機構小,情況特殊,有的事兒意思一下即可”掛在嘴邊。

“習慣一切以自己為中心,開會時先定調才象徵性徵求意見,他認定的事情,基本上聽不進別人意見。”這是姚炳烈給多數下屬的印象。

2013年5月,姚炳烈主持召開局黨組會議,研究轉讓單位公務車輛相關問題。會上,他簡單地通報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擅自決定把單位一輛老舊的公務車以1.2萬元的價格轉讓給縣原汽車站站長付某。

“會後,付某找我商量,想將價格再降低一點。我覺得這也不是什麼大事,當即拍板把價格定為1萬元,並同意他待車輛過戶後再支付車款。”姚炳烈在懺悔書中寫到。

然而,在縣檔案局將車輛過戶給付某後,付某卻因債務糾紛問題逃跑了。就這樣,1萬元轉讓款成了“空頭支票”,不了了之。

在財務管理上,姚炳烈同樣大搞“一言堂”,甚至將個人開支的一些費用,也“理直氣壯”地到單位“報銷”,完全把公傢俬家都當成自己家,致使縣檔案局內部財經制度和監督形同虛設。

2013年至2016年期間,在無其他班子成員審核的情況下,姚炳烈親自籤批個人經手的食宿費、過路費、燃油費等發票共1228張,總金額21.6313萬元。其中,涉及他本人因辦理私事所產生的食宿費等發票共計158張,總金額2.6536萬元。

為使這些發票能夠順利通過縣會計核算中心審核,姚炳烈安排單位工作人員在部分發票“經辦人”一欄上簽名,甚至有的發票沒有經辦人簽字,他也讓報賬員拿去報銷並列支。

“在2016年受到處分後,姚炳烈曾向組織表態,今後一定痛改前非、嚴於律己,時刻繃緊紀律之弦。但他卻好了傷疤忘了痛,口悔心不悔......”調查組人員介紹。

2017年4月,姚炳烈駕駛車輛與朋友聚餐,飲酒後駕車被交警當場查獲。而且,經系統查詢,交警發現其於2012年10月因酒駕被重慶市公安交警予以行政處罰,此次屬於第二次飲酒駕駛機動車輛。

紀律是帶電“高壓線”,一旦觸碰就會被“電擊”。姚炳烈作為黨員幹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在酒駕受到處罰後,仍心存僥倖,再次以身試法,最終自嘗苦果。2019年4月,姚炳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職務層次由正科級降至科員級。

“知錯就改,善莫大焉”,但姚炳烈知錯不改、一錯再錯,再次警示我們作風問題具有反覆性、頑固性。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採取各種措施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既敢“亮劍”又善“救人”,對作風問題發現一起、嚴查一起、曝光一起,堅決把壞風氣清除掉,把好作風立起來,才能以作風建設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荔波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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