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一種人他們不是官,卻比官的權力更大,就連皇帝也無可奈何

清代官場上有一個現象十分有趣,有一種人,他們不是官,甚至連國家的正式編制都沒有,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合同工”。但是,這些官手下的辦事人員能量巨大,在官場乃至國家事務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有的甚至操縱權柄,公然挾制當道,這些人就是胥吏。

清代有一種人他們不是官,卻比官的權力更大,就連皇帝也無可奈何

清代,胥吏就是各級官衙中掌理案牘、錢財、刑名以及為官員出謀劃策的小吏。從京師到外省,這個階層遍佈清代各個行政機關。以京吏為例,僅戶部衙門就有一千餘人,這些胥吏在官場上十分活躍,對於清代政治的運作有著想當重要的影響。

晚清時期,胥吏的影響十分惡劣,長期盤踞在衙門的胥吏們勾結起來,連行政長官也奈何不了。他們甚至可以把長官的烏紗帽弄丟。其主要表現有執例弄權、舞文作偽、敲詐勒索、挾制長官等,不一而足。因此,胥吏素有“蠹吏”、“衙蠹”、“書蠹”之稱。

胥吏弄權是清代的一大弊政。所謂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員總是要調動的,胥吏們則長期盤踞衙門,加上熟悉地方情況,因而往往不怕違逆現任官員的主張而敢於公然對抗。有人會問,清代的官員難道就那麼無能嗎?的確,清代的大多數官員確實是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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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科舉制度為國家選撥了一批社會精英分子,可是他們所讀的聖人經典注重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些寒窗苦讀數十年的為官者,對地方政務一竅不通,對錢糧、刑名之事不勝其煩,只能依賴這些胥吏才能治理地方。

再者,從中央到地方各級衙門,辦公過程中要處理大批案牘文書,對於這些文書,科舉出身的官員學的是沒有實用價值的四書五經。尤其是清代處理刑名等事,不但要依據《大清律》,還需諳熟繁多、靈活的“例”,對於這些律例,官員們就極為生疏,他們傾盡青春之力所學的知識竟然與社會實踐完全脫節,在複雜的現實面前就不能不聽從胥吏的擺佈。清代歷朝統治者都清醒地認識到這個弊端,可是始終拿不出有效的辦法,就連鐵腕皇帝雍正對此也是徒呼奈何。

清代有一種人他們不是官,卻比官的權力更大,就連皇帝也無可奈何

嘉慶皇帝曾在一次諭旨中提到官員不熟悉律例而受制於書吏的情況:“自大學士、尚書、侍郎,以至百司。皆唯諾成風,而聽命於書吏,舉一例則牢不可破,出一言而惟命是從,一任書吏顛倒是非,變幻例案,堂官受其愚弄,冥然不知所爭之情節與其所為之弊竇。”儘管嘉慶知道其中的利害關係,但也沒有辦法解決,只能過過嘴癮。

因為胥吏實權在握,常常肆無忌憚,放手作奸犯科,大肆索賄納賄。他們的口號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中央六部衙門為例,六部書吏權力極大,人稱“無異宰相之柄”。

因各部所管公務不同,書吏索賄便各有特點。戶部書吏被公認為各衙門之首,書辦胥吏最富者也首推戶部。按例軍費報銷得經戶部,晚清時期內外戰爭頻繁,報銷數字動輒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千萬。凡是報銷一案,實際上先是戶部書吏與地方督撫談好賄賂數字,雙方同意,則報銷順利。否則,往返辯駁長達數年不能報銷。

清代有一種人他們不是官,卻比官的權力更大,就連皇帝也無可奈何

戶部官員甚至作為堂官的尚書、侍郎也染指分肥。此事在官場中早已是公開的祕密。像曾國藩、李鴻章這樣封爵拜相、坐鎮一方的封建大吏與中興功臣,也不得不放下架子通過賄賂渠道結好戶部書吏而達到捍衛自己地方利益的目的。

同治七年(1868年),曾國藩報銷剿捻軍費,曾國藩、李鴻章共報三千多萬兩,事前讓布政使李宗羲前去戶部同書吏活動,談妥賄賂數字八萬兩。但是,朝廷為了關照功臣,所批上諭是:“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意思是說,不用戶部再作審核,全部報銷。

清代有一種人他們不是官,卻比官的權力更大,就連皇帝也無可奈何

雖然上諭寫的清清楚楚,可是曾國藩還是給書吏獻上了八萬賄銀,這就是曾國藩老於仕宦之處。其實,這也是沒辦法,他知道必須要結好戶部書吏,為日後修橋鋪路。在胥吏面前,就連曾國藩這樣的人物都得如此小心謹慎,其他官員的艱難就更可見一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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