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浙江全面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標準

本報訊 昨天,省生態環境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

如今,機動車汙染排放已逐漸成為影響我省城市空氣質量的主要來源之一,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是持續改善空氣質量的有效手段。提前執行國六標準也是國家對浙江的要求。目前上海、江蘇等重點區域省(市)已發佈提前實施國六標準的通告。

並不是所有車輛都提前實施國六標準,只有輕型汽車(包括汽油車、柴油車、燃氣車和混合動力車)提前實施。我省輕型汽車執行國六標準6a階段要求時間由2020年7月1日提前到2019年7月1日執行,重型燃氣車仍按標準規定時間實施6a階段要求,未作提前。輕型汽車是指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M1類、M2類和N1類汽車。

購買的車是否符合國六標準呢?省生態環境廳表示,有以下幾種方式來確認:1、查看購買車輛的《環保信息隨車清單》,確認排放等級為國六;2、掃一掃《環保信息隨車清單》右上角二維碼,輸入車輛相關信息,確認公開信息與隨車清單信息一致;3、可以在機動車環保網(www.vecc.org.cn)進行查詢,確認車輛的排放等級。 本報記者 孫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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