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失信被執行人,
也就是俗稱的“老賴”,
想必大家都十分討厭。
他們千言萬語、藉口無數,
只為湊成三個字——
不!還!錢!
但俗話說:
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
哪怕失信被執行人套路再多,
我們都有“招數”來應對!
日前,我市出臺《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加大失信被執行人聯合信用懲戒力度,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方案通過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
政府支持或補貼限制、任職資格限制、
准入資格限制、特殊市場交易限制、
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和控制及出境限制等
七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聯合懲戒。
比如說
還有這些
在各項懲戒措施中,
“限高令”是倒逼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義務,
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
日前,
廣寧法院對“老賴企業”發佈“限高令”,
成功促成了
一起涉案標的200餘萬元的建築工程
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雙方當事人
達成執行和解。
案件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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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某是某建築工程公司(下稱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2014年期間,其所在的工程公司把承包工程轉包給宋某。宋某如期完成工程並經驗收合格,但工程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宋某數次催討無果後,向廣寧法院提起訴訟。廣寧法院依法判決工程公司給付原告宋某工程款190萬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工程公司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終審判決生效後,工程公司仍然沒有履行法定義務。2018年3月,宋某向廣寧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隨後,廣寧法院對工程公司的銀行賬戶等財產進行凍結,並將其公司賬戶餘額5萬多元扣劃給宋某,並於2019年4月28日依法向工程公司發出《限制消費令》,將工程公司及邱某列入限制消費名單。
由於邱某從事建築工程行業,需要經常性出差、開會,限制高消費後無法乘坐高鐵、飛機等便捷交通工具,對邱某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嚴重影響,工作開展受限。
最終,邱某主動聯繫法院申請解除限制消費令,並於2019年5月22日與宋某達成和解協議,由工程公司分五期給付工程款190萬元,利息264680.55元。邱某於同月30日前履行了首期款50萬元。
一直以來,
我市都在通過各種手段,
全力懲治失信被執行人,破解“執行難”,
健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1
——公交車流動曝光臺
自2018年4月始,端州法院推出了“公交車流動曝光臺”執行舉措。此舉獲《人民法院報》頭版刊載、廣東電視臺《今日關注》欄目宣傳報道,併入選廣東省法院執行創新案例,在全省法院推廣。該舉措自推行以來,備受關注,成效明顯,促使多名失信被執行人主動聯繫法院履行義務。
圖片來源 公正肇慶
2
——公交站臺曝光
除了公交車流動曝光臺,公交車站臺也是曝光的“利器”。目前,端州城區內某些公交車站臺的信息欄,會同步更新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持續有效震懾失信被執行人。
圖片來源 公正肇慶
3
——出臺限駕令
端州區人民法院在2018年出臺限駕令,通過將“限制被執行人駕駛非營運性小汽車”列入限制高消費選項,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駕駛非營運性小汽車(含個人名下的小汽車和他人名下的小汽車)懲戒措施,進一步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的出行空間。
如被執行人有違反限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端州區人民法院依法將對其實施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
——LED大屏滾動播報
在鬧市中,用大型的LED屏幕滾動播報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讓失信被執行人無所遁形。
此外,
我市通過執行查控網絡與公安
等部門及各金融機構之間進行連接,
建成覆蓋土地、房產、存款、車輛等
主要財產形式的網絡化、智能化執行查控體系。
市公安局將協助法院依法查詢失信被執行人身份、出入境證件信息及車輛信息,協助查封、扣押失信被執行人名下的車輛,協助查找、控制下落不明的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境。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協助法院依法查詢、凍結失信被執行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對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規定的,在保障被執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條件的情況下,依法協助法院強制劃撥。
下一步,
我市法院將進一步拓展對被執行人
財產的查控手段和措施,
落實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
審計調查制度等財產查控制度。
讓我們從現在做起,
從自己做起,
做一個講信用守承諾的肇慶人!
部分資料來源 西江日報 公正肇慶
製圖 譚敏華 編輯 麥思穎
誠信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