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並非教育管理的良策

幼兒園 教育 環球網 2017-04-27

【眾議】

■ 舒愛民

近日一款名為“水滴直播”的網絡平臺中出現全國多地學校的課堂直播畫面。澎湃新聞採訪發現,參與視頻直播的學校涉及多個省份,從幼兒園至高中畢業班均在其中,直播場景多為教室,也有學生宿舍。家長對此態度不一,有人認為這能讓他們“見證孩子的點滴”,也有家長擔心出現安全隱患。

作為一種現代信息工具,網絡給人們學習、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方便,利用好網絡也是各行各業的新型追求。但網絡也是把雙刃劍,用得好則有益無害,用得不好則有害無益,這對於使用者來說,就要好生掂量,把握分寸,謹慎選擇,切不可盲目和任性。把視頻鏡頭對準學生課堂和寢室,將他們的學習和生活場景在網絡平臺上“廣而告之”,是對是錯還真的難以說清,但我更傾向於反對一方。

每一個學生依法享有相應的人身權益。採取“網絡直播”的形式將其個人行為曝光和放大,既不是教育管理的法定製度,也不是學生個人的自覺自願,這種行政的武斷手段涉嫌侵犯學生的隱私權、肖像權。其次,鑑於“網絡直播”的公開性和廣泛性,學生的有關動態信息極易被一些不良、不法分子所獲取,對於其本人和家庭成員來說,難免會構成不利的影響和安全隱患。

一些家長贊成“網絡直播”這種形式,恰恰反映了對學校教育管理的不滿意和不信任,只能無奈地選擇“網絡直播”來參與教育和管理。既然學生到了學校和幼兒園,老師就該負起全部的教育管理責任和義務,讓家長少一份牽掛和擔心,多一份安穩和放心。

“網絡直播”的形式固然很新穎,但對學生來說,更多的是敵對和傷害,缺少了保護和尊重,這種將教育管理責任轉嫁給家庭、推向於社會的做法,體現了一種不負責的態度和懶政無為的作風,只會引發學校和家庭之間的誠信危機,根本不是教育管理的“靈丹妙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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