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渾水庫設計“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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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渾水庫的防洪目標:保證龍門鎮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不超過5000~7000立方米每秒;削減秦廠千年一遇洪峰流量1960立方米每秒;削減孫口千年一遇洪峰流量750立方米每秒;削減秦廠百年一遇洪峰流量880立方米每秒。

初步設計時期(1959年12月)

根據當時設計要求,提出3種方案進行徑流調節和方案比較,第一方案是:全部滿足灌溉用水,不考慮工業供水,儘量滿足洛陽防洪;第二方案是全部滿足灌溉用水,工業供水6立方米每秒,儘量滿足洛陽防洪;第三方案是全部滿足灌溉用水,工業供水8立方米每秒;受益方未提出具體用電負荷,故未列發電用水計劃。經比較後,決定採用第三種方案,即:正常高水位(百年一遇防洪水位)高程332米;防洪限制水位326.5米;死水位301.5米:最大壩高57米。

修改時期(1961年2月)

1961年2月,水電部副部長李葆華、錢正英至陸渾水庫工地檢查工作時指出:初步設計書中提出的高地自流灌溉工程規模巨大,不易實現,應考慮電灌方案的合理性,進一步落實灌溉面積,並研究對桃花峪水庫的影響。由黃委會設計院重新修正初步設計書。

按照兩位副部長指示,黃委會設計院向省水利廳和洛陽專署徵求對設計書的修改意見。洛陽專署1961年7月提出將灌溉面積由169萬畝改為120萬畝。其中下游高地電力提灌84萬畝,川地自流灌溉36萬畝,灌溉保證率由50%改為75%。防洪方面,根據1958年實際洪水考驗情況,爭取做到若發生50年一遇洪水,龍門洪峰流量不大於5000~7000立方米每秒。工業供水由8立方米每秒改為3立方米每秒。電站發電主要用於提灌。

增建灌溉發電工程時期(1966~1975年)

1970年1月,黃委會設計院陸渾設計組在編制《伊河陸渾水庫增加灌溉發電工程初步設計報告》時,對陸渾水庫運用原則進行修改,重新進行徑流調節計算。根據防洪、灌溉、發電和供水要求,確定灌溉引水高程為291米,死水位高程為298米,汛期限制水位為317米,汛後興利水位為319.5米,萬年一遇校核水位為329.2米。

對陸渾水庫防洪確定的原則是:當三秦間(三門峽-秦廠村)出現大水時,水庫按起始水位317米自由下洩,當洩量達到1000立方米每秒時,控制在1000立方米每秒。當庫水位達20年一遇,庫水位高程達322.4米且黃河防洪沒有關閘要求時,各洩水建築物全部開啟下洩;當黃河八里衚衕、伊河龍門鎮、洛陽白馬寺、沁河五龍口、丹河山路平5個水文站實測流量預報秦廠出現流量達12000立方米每秒(有效預見期8小時),且有繼續上漲趨勢時,陸渾水庫停洩;當庫水位達323米,即距溢洪道閘門最高擋水位324米還有1米時,打開水庫全部閘門洩洪;當庫水位降落至324米時,保持不再上漲,來多少水洩多少,以減輕東平湖分洪負擔;當秦廠實測流量降落至10000立方米每秒且有下降趨勢時,控制平洩流量1000立方米每秒,保持3天,然後下洩至汛限水位317米。

在上述運用條件下,水庫的防洪效益是:保證龍門鎮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不超過5000~7000立方米每秒;削減秦廠千年一遇洪峰流量1960立方米每秒;削減孫口千年一遇洪峰流量750立方米每秒;削減秦廠百年一遇洪峰流量880立方米每秒。

灌溉方面,水庫興利調節計算按1951~1968年資料分析。規劃中考慮壩址上游灌溉面積10萬畝(在水庫調節計算中扣除。典型年75%,水量約4000萬立方米)。水庫下游控制灌溉面積180萬畝,其中利用當地徑流解決46萬畝,新發展灌溉面積134萬畝,用水量6.29億立方米。

發電方面,陸渾水電站是一座利用灌溉流量發電的季節性電站。在徑流調節計算時,沒有考慮發電用水量。

此外,乾渠沿線高地有30餘萬人口及牲畜用水,全年毛用水量約0.2億立方米,這次調節計算中也予以考慮。還留有工、農業機動用水0.3億立方米。

保壩除險加固時期(1976~1988年)

1975年8月(簡稱75·8)伊河發生大水,東灣站入庫洪峰流量4200立方米每秒,水庫最大下洩流量1170立方米每秒,庫水位達到315.47米,為當時建庫以後最高庫水位,引起有關方面高度關注。

按照1975年在鄭州召開的“全國防汛和水庫安全會議”精神和水電部及中共河南省委指示,黃委會規劃設計大隊採用歷史洪水加成、頻率分析萬年一遇洪水加成、可能最大洪水3種方法,重新進行保壩洪水調節計算。選用保壩洪峰流量18000立方米每秒,5日洪量22.4億立方米。1976年8月編製成《伊河陸渾水庫工程特大洪水保壩初步設計報告》並上報有關部門。同年8月17~25日,省農林廳水利局在洛陽召開會議,水電部和洛陽地革委派員參加,對《伊河陸渾水庫工程特大洪水保壩初步設計報告》進行審查。12月2日,水電部批覆《伊河陸渾水庫特大洪水保壩加固初步設計的審查意見》為:保壩洪水,同意按洪峰流量24000立方米每秒,5日洪量23億立方米,作為保壩洪水設計依據;保壩措施,同意在東岸竹園溝增設非常溢洪道,進口不設閘門,出口保證不沖刷壩腳。大壩加高不超過3米,水位高程控制在331.3米左右。

由於對保壩洪峰、洪量的數量認識不一致,1977~1981年陸渾水庫特大洪水保壩加固設計幾經反覆。1984年5月,黃委會設計院用歷史洪水加成、地區綜合、頻率分析加成、洪水氣象等方法進行分析。選定萬年一遇洪峰流量為17100立方米每秒,5日洪量18億立方米;1985年3月,黃委會設計院在《保壩初步設計》《保壩補充初步設計》《土壩遺留問題處理初步設計》的基礎上,將上述加固工程未完成項目進行彙總,編寫出《伊河陸渾水庫特大洪水保壩加固工程初步設計》上報水電部。同年8月水電部批覆:萬年一遇洪峰流量按17100立方米每秒設計,1日洪量按7.95億立方米設計,3日洪量按14.56億立方米設計,5日洪量按18.02億立方米設計;千年一遇洪峰按12400立方米每秒設計,1日洪量按5.77億立方米設計,3日洪量按10.58億立方米設計,5日洪量按13.18億立方米設計;可能最大洪水按1979年審定的意見,採用萬年加20%的計算值設計;水庫洪水標準,同意校核洪水採用可能最大洪水,設計洪水採用千年一遇洪水;工程分2期進行,第一期工程除險加固使校核洪水標準達到萬年一遇。第二期增建非常溢洪道達到最終規模。

 這次規劃將校核洪水位由329.2米提高至331.8米,總庫容由11.8億立方米提高至13.2億立方米。陸渾水庫保壩加固工程結束後,針對水庫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1986年、2003年分別對水庫進行了除險加固,水庫的洪水設計與防洪標準未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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