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法院:多部門聯動強制執行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

沿河縣 法律 沿河法院 2019-05-03

4月29日上午,沿河縣人民法院組織牽頭,聯合縣人大、縣監察委、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經開區管委會等部門聯動執行,順利強制執行申請執行人肖某、陳某與被執行人田某、付某物權保護糾紛一案。

沿河法院:多部門聯動強制執行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

2006年4月5日,沿河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田某等六戶的違章建築房屋強制拆除,執行期間,田某因拒絕配合執行,暴力抗法等行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刑滿釋放後,田某被縣開發區管委會與恆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臨時性過渡安置在團結街道辦事處河東新區一期工程D區1單元2間門面內,同時雙方簽訂拆遷安置合同。之後田某、付某未經所有權人許可私自佔用現爭議的門面房,並對外宣稱該房為其過渡安置房。

2017年申請執行人肖某、陳某與恆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得該門面,並辦理了產權登記。因該門面房被田某、付某強佔拒不搬離,肖某、陳某一紙訴狀將田某、付某訴至法院,要求田某、付某停止對該門面房的侵佔。經法院一審、二審,田某、付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肖某、陳某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沿河法院:多部門聯動強制執行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

執行前期,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退出強佔門面的公告,被執行人逾期仍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於是法院對其採取強制執行。

由於該案涉及時間久,以防被執行人在執行過程中做出過激行為,沿河法院制定了詳盡的強制執行預案,並與多部門分工合作,聯動執行。執行開始後,各部門各就各位,確保執行順利執結。隨著執行現場指揮一聲令下,執行人員有序將房屋內堆放的物品進行搬運、轉移,並將該門面房交付給肖某、陳某。

沿河法院:多部門聯動強制執行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案件,被執行人本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而故意規避法院執行,不僅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更是侵犯了法律的尊嚴。對這一類心存僥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的被執行人,法院將堅決採取強制措施,加大打擊力度,切實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

此次行動,彰顯了人民法院嚴厲打擊失信被執行人的信心和決心,有力震懾了其他被執行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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