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法院執行的,可以採取哪些強制措施?'

刑法 法律 民法 信用記錄關愛日 文章 強制執行懸賞網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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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對妨害執行的行為可以根據案情依法採取下列強制措施:️

拘傳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場的被執行人強制其到場的一種特殊的傳訊方法。調查詢問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調查詢問後不得限制被拘傳人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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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對妨害執行的行為可以根據案情依法採取下列強制措施:️

拘傳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場的被執行人強制其到場的一種特殊的傳訊方法。調查詢問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調查詢問後不得限制被拘傳人的人身自由。️

妨害法院執行的,可以採取哪些強制措施?

罰款

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情節比較嚴重的行為人,責令其交納一定現金的措施。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一千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應制作決定書,送達被罰款人。被罰款人對罰款決定不服時,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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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對妨害執行的行為可以根據案情依法採取下列強制措施:️

拘傳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場的被執行人強制其到場的一種特殊的傳訊方法。調查詢問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調查詢問後不得限制被拘傳人的人身自由。️

妨害法院執行的,可以採取哪些強制措施?

罰款

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情節比較嚴重的行為人,責令其交納一定現金的措施。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一千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應制作決定書,送達被罰款人。被罰款人對罰款決定不服時,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妨害法院執行的,可以採取哪些強制措施?

拘留

人民法院對嚴重妨害民事訴訟的人,在一定期間內(十五日內)限制行為人人身自由的一種嚴厲的強制措施。採取拘留措施應作出拘留決定書,將被拘留人送交當地公安機關看管。被拘留人對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書的次日起三日內,口頭或者書面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追究刑事責任

對拒不執行和妨害執行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妨害公務罪、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等罪名的被執行人或其他當事人,人民法院依法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檢察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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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對妨害執行的行為可以根據案情依法採取下列強制措施:️

拘傳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場的被執行人強制其到場的一種特殊的傳訊方法。調查詢問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調查詢問後不得限制被拘傳人的人身自由。️

妨害法院執行的,可以採取哪些強制措施?

罰款

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情節比較嚴重的行為人,責令其交納一定現金的措施。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一千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應制作決定書,送達被罰款人。被罰款人對罰款決定不服時,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妨害法院執行的,可以採取哪些強制措施?

拘留

人民法院對嚴重妨害民事訴訟的人,在一定期間內(十五日內)限制行為人人身自由的一種嚴厲的強制措施。採取拘留措施應作出拘留決定書,將被拘留人送交當地公安機關看管。被拘留人對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書的次日起三日內,口頭或者書面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追究刑事責任

對拒不執行和妨害執行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妨害公務罪、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等罪名的被執行人或其他當事人,人民法院依法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檢察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妨害法院執行的,可以採取哪些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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