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法院:勞務糾紛拒賠償 強制執行助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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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網駐馬店訊(記者 黃向陽 通訊員 張高順 張藝瓊 陳聰)崔某與韓某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經上蔡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判令被告韓某賠償原告崔某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共計57483.5元。判決書生效後,韓某僅給付崔某20000元賠償款,剩餘款項拒絕給付。崔某向上蔡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韓某既未履行義務,又拒絕申報財產。經查,韓某名下並無可供執行財產。經瞭解,韓某經常承包各項工程,十分重視信譽。執行法官以此為突破口,多次約談韓某,從釋明誠信、信譽的重要性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帶來的法律後果等方面勸其履行賠償義務。最終,在執行法官的勸說下,韓某於8月26日如數履行了37483.5元的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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