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飲酒還把車鑰匙遞出去 男子與司機同獲刑'

刑法 交通 海寧 4月吃什麼 岱山檢察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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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明知他人飲酒還把車鑰匙遞出去 男子酒後乘車與駕駛員同獲刑

本報訊 酒後開車違法是基本常識,不久前有人酒後乘車也受到了處罰。近日,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了這起危險駕駛案,開車的李某和乘車的李某前均因犯危險駕駛罪獲刑,被告人李某被判處拘役一個月零二十天,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被告人李某前被判處拘役一個月零二十天,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李某和李某前是貴州老鄉,平時都住在海寧許村。今年4月的一個晚上,他們倆和朋友一起吃飯,飯後,一夥人又去了KTV唱歌,還喝了不少啤酒。酒足盡興,到了晚上10點多大家散了場,喝了酒的李某前把車鑰匙遞給了同樣喝了酒的李某,讓他開車送自己和兩個朋友回家。一個敢給車鑰匙,一個也真敢接,就在李某駕車帶著李某前等人路過檢查站時,被執勤民警逮個正著。經檢測,李某當時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71mg/100ml。李某前在明知李某飲酒的情況下,仍舊將自己的汽車交給李某在道路上駕駛,李某前和李某的行為均已涉嫌危險駕駛罪。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告人李某前明知李某飲酒仍提供車輛,並指使其駕駛上道路行駛,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兩被告人刑事責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海 薇)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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