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碰瓷”敲詐勒索五男子獲刑'

自行車 交通 佛山 三水檢察 2019-09-15
"

佛山日報訊記者唐格楨通訊員順檢宣報道:利用事先砸斷的手指,找準合適目標後,與三輪車“發生事故”,假裝受傷訛詐車主。今年3月,順德五名男子以自殘式“碰瓷”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最終因犯敲詐勒索罪而被判刑。

2018年,馮某、羅某、李某、鄧某、黃某和劉某組成一個“碰瓷”團伙。該團伙分工明確,在路面上尋找無牌無證的三輪車,有人負責開小轎車故意逼停三輪車,隨後有人騎自行車與三輪車發生“交通事故”,進而威脅被害人交出財物,實施敲詐。

為作案之需,李某、鄧某、黃某的手指事先被馮某用錘子砸成骨折狀態。馮某駕駛小汽車迫使三輪車司機往邊靠,騎自行車的同夥找準時機靠上三輪車,謊稱手指受傷,需要住院治療,和三輪車主協商賠償處理。此時,三輪車主擔心,自己的三輪車無牌無證,又害怕報警處理產生麻煩,影響工作,不得不同意對方“私下協商”的提議。

不過,馮某一行人的“碰瓷”行為最終還是被公安機關識破。經查,以馮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共實施敲詐勒索三次,成功敲詐兩次,共牟取人民幣10500元,其中一次並未成功,未遂金額為人民幣10000元。

去年10月23日,順德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馮某等5人犯敲詐勒索罪向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9年3月21日,經過庭審,順德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馮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判處羅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處鄧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順德檢察院表示,該案通過製造交通事故假象進而威脅被害人交出財物,不僅侵犯人民群眾的財產權,還造成了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不信任。為了獲取不法錢財不惜損害自己身體的行為令人髮指,必須予以嚴懲及警示。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