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虛假訴訟罪大數據報告

刑法 法律 大數據 民法 大學 江蘇 讀書 浙江省 金亞太律師 2019-06-10

【出品單位】: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亞太刑事司法研究所聯合出品

【報告撰寫人】:夏煬律師,浙江工商大學法律碩士,亞太刑事司法研究所研究員

李井方律師,蘭州大學法律碩士

【關鍵詞】:“取保率”70%;“緩刑率”65%;捏造債權債務;實際施工人;律師

提示:全文共8張圖片,2821字,全部閱讀約需4-5分鐘

目錄

一、 總體案件情況統計

二、 時間分佈統計

三、 地區分佈統計

四、 強制措施情況統計

五、 量刑情況統計

六、 行為手段統計

七、 特定身份人犯罪統計

八、 案發情況統計

九、 結語

一、 總體案件情況統計

本大數據報告統計依據為198份相關判決,檢索網站為無訟案例網,檢索時間為2018年10月15日,檢索範圍為全國,檢索關鍵詞為“虛假訴訟罪”。

從本次檢索結果來看,自2015年《刑修九》增加本罪至2018年10月,全國共有相關案例198份,其中成立虛假訴訟罪的判決165份,佔總數據量的85%。同時還有部分案件涉及利用虛假訴訟手段實施其他犯罪的,涉及的罪名主要有妨害作證罪、幫助偽造證據罪、詐騙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合同詐騙罪、保險詐騙罪、職務侵佔罪。其中妨害作證罪、幫助偽造證據罪的判決16份佔比8%,詐騙罪的判決也有8份佔比4%。可見,實務中妨害作證、幫助偽造證據罪與虛假訴訟罪的界限存在一定爭議,詐騙罪也是與虛假訴訟罪難解難分的罪名,兩者之間的關係以及適用原則值得研究。

全國虛假訴訟罪大數據報告

二、 時間分佈統計

該部分統計,只統計165份虛假訴訟罪判決。由於虛假訴訟罪是2015年《刑修九》增加的罪名,因此,2015年適用該罪名的判決相對較少,只有6件。自2016年開始,判決數量明顯增多,2016年43份判決,2017年91份判決。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在2016年-2017年判決中,很多判決的犯罪事實發生在《刑修九》之前。

全國虛假訴訟罪大數據報告

三、 地區分佈統計

全國共有23個省份有虛假訴訟罪的判決,其中浙江54份,江蘇20份,遼寧13份,河南12份,山東10份,其餘省份判決均在10份以下。浙江省虛假訴訟高發同時司法機關對於虛假訴訟行為的甄別能力以及打擊力度都領先其他地區。

全國虛假訴訟罪大數據報告

四、 強制措施情況統計

在165份虛假訴訟罪的判決書中,一共涉及自然人被告人394名,其中120人被逮捕,其餘274人均取保或者監視居住。虛假訴訟罪的逮捕率為30%,而70%的被告人被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由此可見本罪的取保(包括監視居住)率相對較高。

全國虛假訴訟罪大數據報告

五、 量刑情況統計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第一款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由於本罪主要量刑區間在3年以下,可以適用緩刑,因此緩刑的適用率成為有必要統計的項目,同時本罪可以判處管制或者單處罰金,因此本報告統計了有期徒刑率以及緩刑適用(包括管制、單處罰金、免處以及無罪)率。下圖顯示,在394名自然人被告人中有140人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254人適用緩刑或者管制、單處罰金、免處、無罪。實刑率為36%,“緩刑”率為64%。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165份虛假訴訟罪判決中,有兩份無罪判決,無罪率為0.5%。

全國虛假訴訟罪大數據報告

由於《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8年10月1日剛剛實施,在司法解釋發佈之前,對於情節嚴重的認定缺乏任何指導性意見,因此各地法院在認定是否屬於情節嚴重時較為慎重,165份判決中僅有一份判決認定情節嚴重。

六、 行為手段統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列舉了9種典型的虛假訴訟罪的行為手段,本報告對比司法解釋對165份判決中的行為手段進行了統計。根據統計結果顯示,從捏造的法律關係的角度來看,捏造債權債務因最簡單從而成為罪高發的犯罪手段。司法解釋將單方欺詐型虛假訴訟行為和與他人串通捏造其他法律關係的行為放在一起,由於該項即包含單方欺詐和與他人串通型欺詐,又包含捏造多種法律關係的情形,因此該項數據最高。

全國虛假訴訟罪大數據報告

多起案件為實際施工人為多獲得工程款或者工程款被凍結而實施虛假訴訟行為,有大量案件系被告人為逃避法院執行而實施虛假訴訟行為。因此,從實施以上行為的群體來看,建築行業實際施工人、因債務纏身的民事被告成為實施這些行為的高發群體。

七、 特定身份人犯罪情況統計

虛假訴訟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包括單位和自然人,因此任何人實施了符合本罪構成要件的行為,符合本罪責任要件又沒有違法阻卻事由的情況下均構成本罪。律師作為經常與訴訟行為打交道的群體,觸犯該罪的風險較高,有必要對律師構成本罪的情況進行統計。根據165份判決書中披露的內容來看,有3名律師構成虛假訴訟罪被處以刑罰,其中一人為實習律師。有4名法律工作者構成虛假訴訟罪被處以刑罰。同時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第四款規定了司法工作人員加處罰,我們注意到,有一份判決書中披露了其中一名被告人為司法工作人員,系法院司法警察。

全國虛假訴訟罪大數據報告

作為法律從業人員,在處理相關訴訟案件時應當守住法律底線、職業道德底線,不能與當事人共謀實施虛假訴訟行為,同時謹防被人利用,注意甄別可能的虛假訴訟行為。作為律師需要重點審核過於簡單的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等案件證據材料的真實性,雙方當事人的關係以及雙方的資產狀況,應當告知當事人不得利用律師的行為進行違法行為,同時做好告知筆錄,規避風險。

八、 案發情況統計

對於各類虛假訴訟行為如何案發的,從最初受理機關來看,法院在審理中發現以及受理被害人申訴從而案發的案件有22起,被害人向檢察院控告的案件有3起,向公安機關報案案發的有11起。這樣的數據反映出,法院作為訴訟行為的受理機關,對於什麼行為屬於虛假訴訟行為的甄別判斷能力最強,因此法院是發現虛假訴訟行為的主戰場。需要說明的是,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部分案件中,公安機關最初的立案罪名並非虛假訴訟罪,有些是詐騙罪立案,有些是妨害作證罪立案,由此可見,公安機關對於訴訟行為中的虛假訴訟行為的把握不如業務熟練的法院準確。在民事訴訟中揭露對方當事人涉嫌虛假訴訟、向法院進行申訴屬於最直接,效率最高的方式,這樣的結果給律師代理虛假訴訟被害人控告帶來一定的啟示。

全國虛假訴訟罪大數據報告

九、 結語

通過大數據分析,可以看出,虛假訴訟罪作為新設罪名,自2015年以來呈逐年增多趨勢;在案件分佈區域上沒有明顯的區域性特徵,唯獨浙江省案件量“遙遙領先”;虛假訴訟罪與詐騙罪、妨害作證罪、幫助偽造證據罪等罪名有著難解難分的“糾葛”;其“取保”率較高,達到了70%,而在量刑時“緩刑”的適用率同樣高達64%;債權債務關係成為最容易被捏造的法律關係,建築行業實際施工人、因債務纏身的民事被告等群體成為實施虛假訴訟的高發人群;律師作為法律從業人員具有較高的風險,因此在辦理案件過程中需要守住底線,甄別虛假,規避風險;在代理虛假訴訟被害人控告案件中法院成為控告在罪最為直接、高效的控告渠道。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