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颶風行動”來了!交警告訴你這種車開不得,農村也不行。

作者: 龔堅 黃云云

象州“颶風行動”來了!交警告訴你這種車開不得,農村也不行。

日前,為期一個半月的全區嚴厲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颶風行動”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但是,一天又一天,依然有人心存僥倖,不僅駕駛無證、無牌、無強險的三輪摩托車隨意穿梭在道路上,最後還出了事故,這下好了,車子、駕駛人一鍋端。

5月20日,下午15時20分,象州交警接到報警稱在象州縣妙皇鄉那宜村路段一輛小型轎車與一輛正三輪摩托車發生碰撞,小車破損,要求出警處理。民警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看到一輛車牌號為粵B292xx灰色小型轎車和一輛紅色三輪摩托車僵持在彎道內,小車駕駛位車門與三輪摩托車發生刮蹭,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兩輛車子完全塞滿了整條道路,堵住了過往要行駛的車輛。

行車記錄儀視頻。

民警通過現場勘察,事發地是一條單向行駛的鄉村道路,道路較為狹窄,彎道也比較多,道路一旁是山體,另一旁是草木叢生的懸崖,根本無法同時正常行駛兩輛兩輪以上的車子。民警經過在現場詢問知道三輪摩托車駕駛人是位六旬老人覃某,同時驚奇發現該三輪摩托車無牌、無證、甚至連保險都沒有購買,駕駛人一直在村裡開著農用,民警現場就對在場的駕駛人及周邊路過的群眾進行批評教育。雖然事發地沒有監控視頻, 但是羅女士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還原了事故的發生。原來當天下午13時左右,羅女士駕駛的粵B292xx灰色小型轎車從柳州行駛至象州縣妙皇鄉那宜村,在行駛至那宜村一彎道時與對向覃某駕駛的紅色三輪摩托車因避讓不及時而發生了碰撞,雙方車子行駛至該路段時,彎急且視野差,看不到對向來車情況並且都沒有提前鳴喇叭提示,因此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發生。

象州“颶風行動”來了!交警告訴你這種車開不得,農村也不行。

5月21日,該事故處罰結果已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決定對違法行為人覃某處以罰款300元,並處行政拘留十日;實施未取得臨時通行牌證,駕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上路行駛,或者未按照規定辦理註冊登記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條、《廣西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款2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投保後,並處罰款240元。

象州“颶風行動”來了!交警告訴你這種車開不得,農村也不行。

當事人羅某、覃某的行為共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減速靠右行駛,並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之規定,當事人羅某、覃某負同等責任。

交警提示:違法不止,“颶風”不停,希望各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增強法律意識,文明駕駛。最後提醒根據交通規則,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行車,機動車遇對向來車應當減速靠右行駛,並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機動車在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到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並鳴喇叭示意,避免危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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