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已會同多方研究起草了促進自動駕駛發展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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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正在圍繞自動駕駛法律、法規開展專項研究,同時表示,已經會同多方研究起草了促進自動駕駛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了覆蓋自動駕駛測試、運營、監管、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意見。

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3208號建議的答覆函

高子程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快完善自動駕駛汽車產業相關法律、助推高質量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自動駕駛汽車綜合了物聯網、人工智能、新一代移動通信等現代信息技術,對提升交通運輸生產力水平、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汽車製造產業深度融合、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有重要意義,已成為全球新一輪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的重要方向。

發達國家和地區注重通過完善法規政策體系促進自動駕駛技術發展與應用。美國較早提出自動駕駛相關政策,2013年以來先後發佈《關於自動駕駛汽車的初步政策》《聯邦自動駕駛汽車政策:加速下一代道路安全革命》《自動駕駛系統2.0:安全願景》《自動駕駛汽車3.0:準備迎接未來交通》等,促進自動駕駛技術在地面交通運輸系統中的應用。歐盟於2015年發佈了《歐洲自動駕駛智能系統技術路線》。2017年,德國通過了《道路交通法》第八修正案,允許駕駛員雙手離開方向盤測試;2018年,德國進一步推出關於自動駕駛技術的首套倫理道德標準。2018年,英國通過《自動化與電動化汽車法案》,鼓勵自動駕駛汽車發展。今年,日本通過《道路運輸車輛法》修正案,清除自動駕駛道路測試障礙。此外,新加坡、韓國、荷蘭、瑞典等國也在積極推動自動駕駛相關立法工作。

交通運輸部高度重視自動駕駛技術發展與應用,堅持鼓勵探索、包容失敗、確保安全、反對壟斷的原則,主動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在政策法規方面,2018年4月,我部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印發《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範(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範》),首次從國家層面就規範自動駕駛道路測試作出規定。目前,北京、上海、重慶等10多個地方根據《管理規範》制定了實施細則,發放測試牌照100多張。為落實《管理規範》有關內容,2018年5月我部印發《自動駕駛封閉測試場地建設技術指南(暫行)》,並在全國認定了3家自動駕駛封閉場地測試基地。標準規範方面,我部結合管理職能,先後出臺《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 第1部分:載貨汽車》等標準,明確要求重點營運客貨車配備車道偏離預警、前向碰撞預警等安全輔助駕駛系統,並開展了《營運車輛彎道速度預警系統性能要求和測試規程》《營運車輛服務 車路交互信息集》《適應自動駕駛公路設施技術規範》等10餘項標準研究工作,加快健全標準體系。技術研發方面,我部與科技部共同推進“綜合交通運輸與智能交通”重點專項實施,並在交通運輸行業重點科技項目清單中設立了自動駕駛專題。

我們十分贊同您提出的建議。自動駕駛是對傳統出行方式和運輸模式的一次深刻變革,為助力交通強國建設,我們應加快完善自動駕駛相關法律,支持我國自動駕駛產業發展壯大。同時還應看到,自動駕駛仍處在產業化前期,相關技術的適應性、可靠性有待進一步檢驗,大規模商業化應用還需一定時間。我們應以開放的心態和審慎的態度,加強法律法規研究,從道路測試和示範運營入手開展立法預備工作,逐步構建與技術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法律法規體系,推動自動駕駛健康發展。

去年以來,我部自動駕駛專題研究組圍繞自動駕駛法律、法規開展專項研究。近期,我部組織產、學、研、用各方代表,系統分析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測繪法、產品質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現行法律法規及《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範(試行)》《公開地圖內容表示補充規定(試行)》《遙感影像公開使用管理規定(試行)》等規範性文件的適應性,研究起草了促進自動駕駛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了推進高速公路道路測試、制定載人載物測試管理辦法、完善測繪地理信息法律法規、建立自動駕駛汽車交通強制保險機制、研究自動駕駛汽車營運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意見。目前,我們正在按程序徵求有關部門和地方的意見。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自動駕駛法律研究工作,促進自動駕駛技術發展與應用。一是加強部際協調,爭取儘快在國家層面發佈促進自動駕駛發展的指導意見,更好凝聚各部門合力,為自動駕駛產業營造寬鬆、有序的政策法規環境。二是持續深入跟蹤國際自動駕駛發展動態,充分借鑑發達國家和地區在自動駕駛立法方面的經驗,協同相關部門持續推動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和制修訂工作。三是加大測試和示範工作力度,驗證技術適應性,為法律法規制修訂提供實踐依據。四是加快制定技術標準,健全自動駕駛標準體系,支撐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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