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隍山城隍廟門口有一副對聯。這對子上聯描寫夫婦關係:“夫婦本是前緣,善緣、惡緣,無緣不合。”下聯說的是兒女問題:“兒女原是宿債,欠債、還債,有債方來。有債務關係,才有父母兒女。”
所謂“前緣”“宿債”,好像是非常陳舊的觀念,其實那只是古人一種比喻的說法,和我們今天對家庭倫理關係的看法並沒有多少距離。
佛給我們講有四種緣,第一個報恩,過去生中你跟他有緣,這父母對你有恩惠,你遇到了狠歡喜,你來報恩的。
如果是第二種報怨的,過去生中你們是冤家對頭,他到你家來,來報怨的、來報仇的,這個麻煩大了,這個小孩將來是敗家子,會搞得你家破人亡,來報怨的。
第三種是討債的,你欠他的錢,但是不欠他的命,他也不會要你命,你所賺的錢就得還給他,討債鬼。
第四種就是還債的,是他欠父母的,所以他對父母物質生活會照顧狠好。
人生由男女感情結為夫婦,然後生兒女,美其名曰天倫之樂,其實從人生深一層的體會來看,沒有樂,只有苦,不過人都是喜歡苦中作樂罷了。城隍廟的這副對子,將整個人生因緣道理,差不多都概括在內了。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