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牛翁”商標被無效?因為它反過來讀“翁牛特”'

翁牛特 知識產權 內蒙古 赤峰 堅果 牛奶 歷史 高沃知識產權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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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牛翁”商標被無效?因為它反過來讀“翁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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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牛翁”商標被無效?因為它反過來讀“翁牛特”!

“特牛翁”商標被無效?因為它反過來讀“翁牛特”

冤嗎?如果你知道“翁牛特”的意義,相信你認為它被無效一點都不冤!到底怎麼回事?跟隨高沃小知的講解,一起來看下!

第20526703號“特牛翁 TE NIU WENG及圖”商標由內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於2016年7月4日提出註冊申請,經審查,於2017年10月21日在第29類“加工過的堅果、魚制食品、以果蔬為主的零食小吃、食用油、幹食用菌、豆腐製品、水果罐頭、蛋、牛奶飲料(以牛奶為主)”九項商品上被核准註冊。

2018年7月25日翁牛特旗向日葵協會對該“特牛翁 TE NIU WENG及圖”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翁牛特旗向日葵協會認為:爭議商標中包含的漢字採用從右往左認讀的方式為“翁牛特”,而“翁牛特”是我國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翁牛特旗的名稱,屬於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爭議商標的申請註冊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因此請求宣告爭議商標無效。

商標局查明:

  • 2019年2月22日,內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對該商標核定使用的加工過的堅果商品提出註銷申請,2019年3月27日該商品於被公告註銷。
  • 另外,翁牛特旗位於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中部,鑑於“旗”是內蒙古特有的具有名族和歷史文化特點的行政區劃稱謂,與縣一級行政區劃相當,故“翁牛特”屬於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


商標局審理認為,鑑於中文既有從左往右認讀,亦有從右往左認讀的習慣,故爭議商標中的漢字可被認讀為“翁牛特”。據此,並依據我局查明的事實,上述“翁牛特”文字與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翁牛特”相同,故爭議商標屬於《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所指不得作為商標註冊的標誌。另,被申請人提交的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爭議商標中包含的中文具有明顯有別於地名的其他含義。

綜上,申請人無效宣告理由成立。依據相關規定,商標局最終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本案中,“特牛翁”商標就是違反了這一條,最終被宣告無效!

所以說,商標申請人申請商標時,還是需要謹慎選擇名字,不能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儘管有些商標因為特殊原因審查通過了,後期也會有被異議、無效、撤三的風險,所以,如果您不清楚您的商標能否註冊,建議可以聯繫高沃知識產權專業顧問為您分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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