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也納酒店、奧林匹克花園,是“崇洋媚外”還是“不自信”?

一、先是,6月12日,海南省民政廳發佈《關於需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清單的公示》:

維也納酒店、奧林匹克花園,是“崇洋媚外”還是“不自信”?

二、根據該不規範地名清單顯示,海口市、三亞市等多地共84個地點在整治名單:

其中,維也納酒店 、維多利亞花園、奧林匹克花園、塞維拉小區因崇洋媚外被列入清單;

帝王花園小區、皇家騎士酒店等因怪異難懂、帶有封建色彩被列入清單;

中央海景大道商業街、釣魚臺別墅、太平洋別墅等因刻意誇大被列入清單...

三、6月18日,@維也納酒店 發佈聲明:

酒店名稱為合法經營使用的品牌名,經營場所性質也在合法適用範圍內,針對海南省需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清單,已向海南省民政廳提出異議,等待結果...

四、“維也納酒店”是不是合法註冊商標:

維也納酒店、奧林匹克花園,是“崇洋媚外”還是“不自信”?

2012年9月14日,第43類“維也納酒店”商標經商標局核准註冊,有效期至2022年9月13日,根據維也納酒店的聲明可知,涉事經營主體均為授權使用“其經營場所性質在合法使用範圍內”。

其實,這也是一個多災多難的商標,歷經註冊申請、商標駁回、駁回複審、商標異議、 以及多人次的商標無效宣告 ...至今維持註冊也堪稱“維堅強”

五、看下商標註冊證明公示系統:

維也納酒店、奧林匹克花園,是“崇洋媚外”還是“不自信”?

第43類“維也納酒店”商標確實在住所飯店等服務項目上核准註冊,是合法有效的註冊商標,如果因為崇洋媚外等原因更名,是否會引發連鎖反應、全國執法機關效仿

六、"維也納酒店"的分支機構 是不是合法使用:

海南民政廳工作人員: “在工商註冊的名稱是一個規範的地名,你就應該用一個規範的名稱,你幹嘛要用另外的名字呢?”

深圳公司的註冊商標,海南工商登記的商號,商標不能用嗎?

為什麼不可以呢?

難道商標使用許可制度作廢了嗎?

根據該商標流程: 2013年有商標許可備案顯示

維也納酒店、奧林匹克花園,是“崇洋媚外”還是“不自信”?

七、海南省民政廳區劃地名處工作人員稱:

“這次公示是針對以‘大、洋、怪、重’命名的......我們這次主要突出(整治)‘洋’名,就是以外國的地名、人名命名的地名。”

當然,這位工作人員也稱,這是一份擬定清理的名單,目前仍在公示、收集意見,並非最終結果。

八、網友的態度:

正方:中國領土使用洋地名文化不自信...

反方: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就是好的...

圍觀群眾:阿里巴巴顫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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