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為了恢復儒家聖王之世,竟然學起了漢武帝|文史宴

文/劉路

王莽旨在恢復儒家聖世的改革,導致他很缺錢,身為儒者的他竟然用漢武帝的辦法去斂財,不但導致民不聊生,而且不夠漢武帝的殘暴,新莽在人民的反對下也岌岌可危了。

王莽為了恢復儒家聖王之世,竟然學起了漢武帝|文史宴

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二月,在推行土地全面國有化政策不到一年後,王莽又宣佈實行產業全面國營化的計劃經濟統制改革,當時稱為“五均六筦”,具體包括價格管制、信貸、產業國營和徵收個人所得稅共四項內容。

掛羊頭賣狗肉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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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的改革號稱“託古改制”,常常被認為是從儒家經典中尋找幾百年甚至上千年前的歷史或傳說作為社會改良的藥方。實際上,王莽的“託古”、“復古”也是有區別的。有的改革是真心復古,比如他搞得空前絕後的改名運動;有的改革是改良性復古,比如推行的王田制;還有一些,則純粹是掛著羊頭賣狗肉,比如五均六筦。

表面上,王莽推行的五均六筦仍然是根據儒家經典如《周禮》《樂語》《詩經》《論語》等制定出來,但如果真以為他是要恢復周朝這些傳說中的制度,那就大錯特錯了。王莽的這場改革勉強還算是復古,但復的已經不是儒家經典的那個古,而是漢武帝和桑弘羊的古。

漢武帝好大喜功、貪圖享受、奢侈無度、窮兵黷武,國家支出大幅度增加。當時農民的賦稅徭役已經非常沉重了,無法再通過直接加稅來增加財政收入。

武帝時期的著名理財家桑弘羊,改良了春秋時期管仲的國營經濟戰略,實施了金融、鹽鐵國家專利法,貢品由政府統購統銷的均輸法,物價管制的平準法,以及對工商業徵收個人所得稅的算民法。


王莽為了恢復儒家聖王之世,竟然學起了漢武帝|文史宴


王莽為實現儒生的理想

居然去學儒生的對立面漢武帝

這四大強勢的產業國營化經濟改革在短期內迅速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但與民爭利也削弱了民間經濟的積極性,造成了社會機能的退化,且國營經濟弊端重重,因此受到了儒生的抨擊。

王莽政府是一個非常缺錢的政府,“弘羊新政”對於王莽無疑具有巨大的誘惑力。

一方面,國家控制的土地與人口的下降,大大削減了政府的稅源;另一方面,財政用度卻非常巨大。救濟災民要用錢,蓋居民樓要用錢,太學擴建擴招要用錢,這些過去實施的惠民政策如果要想繼續維持下去,就必須為財政開源;與此同時,王莽由於錯誤的外交政策,導致與周邊少數民族政權關係崩裂,戰爭一觸即發。

面對糟糕的財政狀況,王莽對桑弘羊的經濟改革動心了,為了心目中利國利民的改革而搶錢……這是窮途末路的體現。

不過,桑弘羊的口碑實在太差。曾經是儒生一員的王莽對此心知肚明;而產業的國營化改革又必然觸動豪商巨賈的利益。因此,他必須找到一種辦法,來讓反對桑弘羊政策的儒生和商人都閉嘴。

於是,王莽與他的智囊團們翻出了儒家經典。“為了制止反抗,所以王莽不能不把《周禮》做他改良政策的旗幟。《周禮》是聖人定的制度,誰要反對新政就是反對《周禮》;反對《周禮》就是反對聖人;反對聖人,就是名教罪人,就應投之四夷以御魑魅。”在五均六筦政策的實行上,翦伯贊這句話可謂一語中的。


王莽為了恢復儒家聖王之世,竟然學起了漢武帝|文史宴


學誰不好,去學桑弘羊搶錢

粗暴的五均六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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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均的具體辦法是:

於長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長安東、西市令及洛陽、邯鄲、臨菑、宛、成都市長皆為五均司市師。東市稱京,西市稱畿,洛陽稱中,餘四都各用東、西、南、北為稱,皆置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工商能採金、銀、銅、連錫,登龜、取貝者,皆自佔司市錢府,順時氣而取之。

又以《周官》稅民:凡田不耕為不殖,出三夫之稅;城郭中宅不樹藝者為不毛,出三夫之布;民浮游無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冗作,縣官衣食之。諸取眾物、鳥、獸、魚、鱉、百蟲于山林、水澤及畜牧者,嬪婦桑蠶、織紝、紡績、補縫,工匠、醫、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販、賈人坐肆、列裡區、謁舍,皆各自佔所為於其所之縣官,除其本,計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為貢。敢不自佔、自佔不以實者,盡沒入所採取,而作縣官一歲。

諸司市常以四時中月實定所掌,為物上、中、下之賈,各自用為其市平,毋拘它所。眾民賣買五穀、布帛、絲綿之物,周於民用而不讎者,均官有以考檢厥實,用其本賈取之,毋令折錢。萬物卬貴,過平一錢,則以平賈賣與民。其賈氐賤,減平者,聽民自相與市,以防貴庾者。

民欲祭祀、喪紀而無用者,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賒之,祭祀無過旬日,喪紀毋過三月。民或乏絕,欲貸以治產業者,均授之,除其費,計所得受息。毋過歲什一。

政府在長安、洛陽、邯鄲、臨菑、宛、成都這六大都市設立五均官,由原來的市令、市長兼任,稱為“五均司市師”(其中長安包括東、西兩個市)。其下設有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

五均司市師的首要工作就是評定物價和控制市場供應,即“平價”。

王莽規定,各市師要在每個季度的第二個月將商品分類定價。具體辦法是將每種商品按質量分為上、中、下三等,再分別評估出不同等級的各種商品的法定價格。

對於五穀布帛等物品,當貨物滯銷時,政府就以法定價格收購;如果貨物價格高於法定價格,政府就拋售這種物資以平抑價格;如果低於法定價格,則政府對其價格不再幹涉。

這種辦法實際是將桑弘羊的均輸與平準相融合,以法定價格為基礎,通過對各地商品的相互調劑,來達到穩定物價的目的。不過,其對零售物價的管控,幾乎到了無微不至的地步,可以說是要用計劃的手段徹底取代市場調控的功能。

五均的第二項內容是由政府對民間開展的信貸業務,即“賒貸”。這裡“賒”和“貸”又是兩項不同的業務。“賒”是救濟性無息貸款,當人民需要辦理祭祀喪事而無錢可用時,可向政府申請賒款,各市錢府將收繳的工商稅款借給這些人使用,並不收取利息。不過賒款期限較短,因祭祀而貸款者不能超過10天,因喪失而貸款者不能超過3個月。

漢朝人重視祭祀和喪葬,貧民常常要借貸以治喪。現在王莽推行這項無息貸款的政策,本來也可以說是惠民。

“貸”則是生產經營性有息貸款。小生產者可以向政府申請貸款作為生產資金。當時民間借貸也很多,而且往往是高利貸。王莽此舉,無非是將民間的信貸業務轉移到政府手中,一方面以低於民間高利貸的利息滿足民間小生產者的貸款需求,促進產業發展;另一方面也為政府提供了新的財政收入,並能夠規範信貸市場。

可以說,在王莽的構想中這本來是一個旨在官民雙贏的政策,但官吏們怎樣上下其手甚至強迫借錢,王莽就完全沒想過了。

不過,關於生產性貸款的還款週期和利息,史書卻有不同的記載。很多人據《漢書·食貨志》稱年息不超過10%,這樣的利率在當時來講就算是低息貸款了,即便是今天,企業的一般經營性貸款的利率也在7.5%上下。不過筆者以為,若據《食貨志》,這個10%應該是生產經營年利潤的10%,這恐怕就不能算低了。而《漢書·王莽傳》中記載的利率又是另一個更離譜的數——月息3%,年息就是36%了!不知道究竟是那一種記載符合當時的情況。

五均司市師的最後一項工作就是徵收專項稅。這又可以分為兩項內容。其一是徵收工商業者的個人所得稅,要求全國上下幾乎除了從事農業生產以外,所有的手工業、商業都要繳納10%的個稅。具體收入由個人主動申報,申報不實者罰一年勞役。

這是對桑弘羊“算緡”的延續,但比之有過之而無不及。桑弘羊的算緡並不針對荒地的使用徵稅,而其對小手工業者也只徵收5%的稅。現在王莽卻要全面徵收10%的個稅,這無異於赤裸裸的打家劫舍。

另一項徵稅內容可以稱為“失業稅”。王莽依據《周禮》而規定:有田不耕而令其荒蕪者要繳納“三夫”之稅;院子裡不種樹的要繳納“三夫”之布;無業遊民要繳納“夫布一匹”。這可以說是王莽開創的新稅種,我們不知道這些稅具體的稅額,不過可以看出,王莽的本意是通過這種懲罰性的稅收,來激勵人們從事生產,一方面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另一方面抑制流民的進一步產生。錢穆說,這一政策與救濟性無息貸款是“正為相反而相成”的,用意都在“振乏救窮”。


王莽為了恢復儒家聖王之世,竟然學起了漢武帝|文史宴


《周禮》不但是儒生的根本大法

也成了王莽的施政工具

六筦的內容比較簡單,就是產業國營化,這也是桑弘羊鹽鐵酒專營政策的翻版。所謂六筦,就是指政府專營六項經濟事業,即國家專賣鹽、鐵、酒,專營鑄錢,徵收山澤之稅,經辦五均賒貸。實際上,這包括了對鹽、鐵、酒三大產業生產經營權的壟斷,對貨幣鑄造、發行和信貸等金融業的壟斷,以及對生產與經營部門高密度控制。

王莽認為,這六項經濟事業都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關鍵性產業”(吳曉波語),“此六者,非編戶齊民所能家作,必卬於市,雖貴數倍,不得不買。豪民富賈,即要貧弱,先聖知其然也,故斡之。”

按照王莽的說法,實行六筦,是為了避免豪民富賈利用這些暴利產業來剝削貧苦大眾,將這六大經濟事業收歸政府後,既可以削弱豪強,又進行傾向於貧苦大眾的國民財富分配。

王莽的理想,當然還是比漢武帝高尚,畢竟搶錢也是為了搞福利,而不是個人享受和掙面子,但結果是一樣的。而且他還缺乏漢武帝那種殘暴的鎮壓手段,最終只能被人推翻。

國沒富起來,民先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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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莽所有的改革措施裡,五均六筦可能是最貼近現實的一次改革。五均六筦的目的在於穩定物價,促進生產,打擊商人地主和高利貸者對人民的盤剝,加強國家對經濟的控制和管理,王莽認為可以官民兩利。但是,和土地國有化改革一樣,產業國營化改革也是一敗塗地。

首先是平價與賒貸,其前提是政府必須掌握相當數量的商品和貨幣,由於缺乏這樣的前提,王莽不得不依靠富商大賈來推行他的政策。但是,一幫政府站臺、擁有權力的大商人,去執行政府打擊另一些大商人的政策,最後的結果當然是官商勾結,中飽私囊,國庫與人民的腰包卻落得兩空。

至於六筦,王莽推行的產業國營化改革也可謂史無前例。他企圖以國家的力量徹底取代私人經濟,完全用政府統制的辦法取代民間的自由貿易和商品生產,這本來就是根本做不到的。更何況政府經商本來就陋弊百出,在長期範圍內,國營壟斷企業官商化、貴族化、低效率、低質量的頑疾至今都難以根治,何況是2000多年前的王莽?

至於個人所得稅改革,幾近於搶劫;而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失業和流民產生的原因時,“失業稅”又無疑使流民雪上加霜,根本起不到促進生產的作用。

為了確保五均六筦政策的執行,王莽在天鳳四年(公元17年)重申六筦之法,“每一斡為設科條防禁,犯者罪至死”,結果卻是“奸吏猾民並侵,眾庶各不安生”,甚至人民在舉手投足間就觸犯了五均六筦之禁,“搖手觸禁,動輒受轄”。在五均六筦政策和苛刑峻法的雙重打壓下,民間經濟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

其實,歷朝歷代的財政改革往往打出“劫富濟貧”的旗號來落實政策,實際上卻是要抑制富商、增加朝廷收入、鞏固中央集權。但是,這一政策的推行又往往離不開富商,於是富商變成了官商,得以利用國家力量中飽私囊;國家則通過國營而國庫充盈;只有本來是作為救濟對象的貧民,卻成為了打劫的對象,越“濟”越“貧”。

從桑弘羊,到劉晏,再到王安石,歷次財政改革莫不如此。但是如王莽這樣,搶完老百姓,國庫沒有充盈,反而被洗劫一空的,浩浩歷史長河中,也極為少見。


王莽為了恢復儒家聖王之世,竟然學起了漢武帝|文史宴


在富國弱民這一點上,王莽跟王安石是一致的

然而,這還不是最糟糕的。六筦之中有一項是政府專有貨幣鑄造發行權,王莽混亂的貨幣改革將整個帝國的人民推向了徹底的崩潰。這將成為壓倒他的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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