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講透,股權稀釋是如何進行的

投資 跳槽那些事兒 數學 股權標準制定者 2019-05-29
一文講透,股權稀釋是如何進行的



— II. 股權稀釋 —

一般來說只有公司的創始人團隊/核心成員才能拿到公司的股權(常常被稱作“原始股”),每個人再從自己所擁有的部分裡拿出一些來組成期權池(option pool),這個期權池就是將來招新的團隊成員的時候用來給員工的。創始人的股權屬於普通股,而融資的時候投資人拿的則是優先股,優先股有很多普通股沒有的好處,後面會說。

注3*:以下內容參考 http://a16z.com/2016/08/24/options-ownership/

每個公司都有一個資本結構表(Cap Table),來反映所有人對公司的所有權,包括投資人、創始人、員工等。在下面這個 Cap Table 裡,我們假設公司總共發行了 10,000 股,其中 9,000 為普通股,另外 1,000 為期權池。但注意股權/期權的價值是一個隨著時間推移不斷變動的東西,因此要持續關注公司各種內部外部狀況才能對自己手裡的期權價值有一個比較清楚的判斷。

一文講透,股權稀釋是如何進行的


下面來說說大部分人最關心的股權稀釋。

首先不管如何稀釋,所有股的稀釋程度都是相同的。也就是說不管期權(最後也會轉化成普通股)普通股優先股,大家都是同一條船上的,因此我們說稀釋,不特指期權稀釋,而統稱股權稀釋。但不同之處在於每個人持有股的數量不同,另外不同的股權有不同的級別,比如優先股有一些普通股所沒有的特權,所以稀釋之後如果有虧,常常是持普通股的創始人和持期權的員工先乾為敬了。

其次股權稀釋不一定是壞事。因為外部的資金進來了,一般是公司處於高速發展的時期,融資表示公司的估值也高了。持有 0.1% 的估值 2B 公司的期權,肯定比 1% 估值 2M 公司的期權要有價值。但很多情況下股權稀釋是壞事,這些情況有很多,下文會一個一個說。

先來說一般融資的稀釋情況。我們假設公司拿到了 $10M 的 A 輪融資,以每股 $1,000 的價格賣給了投資人。那麼 $10,000,000 / $1,000 = 10,000 股。這 10,000 股從哪來?總不能從已經白紙黑字發出去的期權股權裡搶回來吧,只能增發啦,於是完全稀釋後的股權就由 10,000 增加到了 20,000。但 100% 是不變的,因此如下圖右列,員工持有的總期權數雖然不變(Options = 1,000 shares),百分比由 10% 被稀釋到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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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就不得不提到之前我們說到的,不是所有的稀釋都是平等的。很多投資人在同意給錢的時候,都簽了一條反稀釋保護,也就是說公司如果之後再融資,但是估值反而變低了的話(down round),投資人就有權要求公司給他們更多數量的股權,以保證他在公司所擁有的股權價值不受稀釋。舉個例子,如果之前一輪投資人以 $1,000 每股的價格買了 10,000 股,而新的一輪融資是以每股 $500 的價格買入的,那麼之前的投資人就有權要求公司給他們 10,000 * ( $1,000 / $500 ) = 20,000 股,總價值仍然是 $10M。

以上這種叫做 Full Ratchat Anti-Dilution Protection(搜了一下翻譯叫做完全棘輪條款?),對於其他股權持有者來說都有很大的稀釋風險,因為不僅完全稀釋的總股權數量變多了(成倍地多啊!),公司的估值也降低了。但這種反稀釋保護比較少見(Square 融 E 輪的時候發生過),更常見的是對其他股權持有者影響不是非常大的 Weighted Average Anti-Dilition Protection(加權平均條款),有一個很複雜的公式來計劃多發行的股權數量,我就不在這裡玩數學演算了。

投資人除了反稀釋保護以外,還有一個特權,叫做 liquidation preference(優先清算權)。比如說公司被賣掉了,在所有人撤退之前,投資人是第一個把當初投資的錢先拿回來的人。也就是說投資人先走,其他人墊後!

我們繼續回到前面的例子,假設公司在 A 輪之後被賣了 $100M。那麼按照正常計算,當初投資了 $10M 擁有 50% 股權的投資人可以拿回 $50M(下圖中),投資人也可以選擇優先清算權,拿回當初投資的 $10M。投資人不傻,這時候當然選擇 $50M,剩下的其餘人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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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假設公司被賣了 $15M,按照正常計算投資人只能拿到 $7.5M,比投資的 $10M 還虧了!這下投資人就要動用優先清算權,最差也得保本吧,於是就得到原先投資的 $10M(下圖右),剩下只有 $5M 的錢給其餘人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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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僅僅是一倍的非參與優先股,還有兩倍的!也就是說假設公司被賣了 $15M,投資人動用兩倍優先清算權的話,要拿回 $20M 的錢。但公司只賣了 $15M,怎麼辦?這時候投資人拿走所有 $15M,其餘的人一毛不剩。這對於其他股權持有者的利益影響是災難性的。

那麼什麼是參與優先股?就是除了按規定分得固定股息外,還有權與普通股東(創始人、員工)一起參與剩餘盈利分配。還是這個例子,如果公司賣了 $100M,投資人除了獲得優先清算權的 $10M 之外,還要得到剩餘資金的 50%,也就是 $ (10 + 90* 50%) M = $55M (下圖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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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賣了 $15M,投資人獲得優先清算權的 $10M,以及剩餘 $5M 的 50%,總共 $12.5M。剩下的錢其餘的普通持股人再分。

IPO

終於說到了 IPO。到了 IPO 並不是萬事大吉了,在這個過程中也可能會造成股權稀釋。誰來決定一個公司到底上不上市呢?這並不是創始人,或者 CEO 一個人說了算。而是所有吃優先股的投資人(board member)根據他們對公司的控股份額投票決定的。

但有時也並不完全根據投資人的控股份額來決定,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比較晚期的投資人覺得公司上市太早了,還不足夠他們獲得足夠的經濟回報(我的理解是時間短差價低?),因此公司需要獲得晚期投資人的准許才能 IPO。

公司想要 IPO,晚期投資人又不願意,怎麼辦呢?這時談判就開始了。一般談判的結果就是在經濟效益上去補償投資人,發行更多數量的股權給他們,或者降低他們買入的價格,也就稀釋了所有人的股權。

M&A

最多讓員工關心的情況可能是公司被收購。假設在四年的行權期內,第二年公司被收購了,那麼剩餘沒有拿到的期權該怎麼辦呢?有幾種情況。一是收購方繼續員工的行權計劃,這種情況一般是被收購後員工選擇繼續在收購方的公司工作。

第二種是原來的行權計劃被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收購公司的一套新的行權計劃。第三種是上文提到過的加速 vesting,即便未滿四年也因為員工表現非常好,完全加速拿到了所有期權。

而加速又分為兩種:單向觸發(single trigger),雙向觸發(double trigger)。單向觸發常常是某個事件的發生導致期權立即全部到手,比如說公司被收購、員工的健康等;而雙向觸發則需要滿足兩個事件的發生,一般來說是公司被收購,以及員工在新公司沒有找到合適的職位。這裡說的觸發也並不一定是“全部”期權到手,只要雙方約定好,也可以是商定的一個百分比。另外很顯然,收購方肯定也不願意給所有人都那麼輕易地單向觸發,所以也並不常見。

以上是員工甚至創始人都會面臨的股權稀釋的幾種情境。總的來說,員工期權的價值是一言難盡的,多數情況下如果公司的發展狀況不好,也是先讓投資人保身(不然人家為什麼投你),風險更多地則是落在員工和創始人身上。而行業裡很多創始人會誘惑員工加入/留在公司的期權,也是不一而足。多數情況下,只有錯買的沒有錯賣的,希望每個想要創業或者想加入創業公司的人都能多瞭解一些信息(英文信息非常多),往往瞭解的越多,手上的籌碼就越多,做決定也會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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