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創企業如何利用股權走好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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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創企業如何利用股權走好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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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創企業如何利用股權走好第一步?

初創企業如何利用股權走好第一步?

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的進步,各式各樣的需求在不斷地產生,隨之而來的便是不同公司的創立,初創企業利用好股權走好第一步才有利於企業長遠發展,律師對話第538期邀請到樓淳傑律師為大家解答此問題,接下來讓我們一起看一下樓淳傑律師的對話內容。


1、為什麼要設計公司股權結構?

樓淳傑律師答: 現在越來越多的數據顯示,如果公司股權結構設計不好,事業即使成功了,公司也容易出現結構性的大問題,比如“西少爺”、“真功夫”、“俏江南”等案例。因為,公司未來的利益分配、權力分配都是建立在股權的結構基礎上的,也就是說,股權結構,對於公司而言,就是公司的“經濟基礎”,而“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一原理,我們應該都很熟悉。另一方面,股權對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來講,其實就是公司控制權的問題,控制權就是大股東享有公司的戰略決策、經營管理的最終決策權。因此,公司的股權結構設計是很有必要的。重視合夥股權,就是重視企業未來。

2、如何選擇你的合夥人?究竟什麼樣的人適合合夥?

樓淳傑律師答:判斷一個合夥人是否合格,應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判斷:

(1)情商要高。我們在與人交談中,整個過程我們彼此都很舒服,且對方的表達方式也能夠站在我們這一方思考、想問題,且為我們一方所接受,說明這個人的情商高。這個人的說話方式也不是很硬,適合我們要找的崗位負責人的人選。

(2)精進,是一個人成功的重要特質。這個人要不斷提高自己的各項技能,善於學習,敢於挑戰新事物,不斷適應新環境的變化,屬於合夥人非常寶貴的特質

(3)利他。凡能夠成大事之人,都具有利他性,利他的心越明顯,能夠成就的事業就越大,別人就越願意和這個人打交道,最終資源會向這個人傾斜。這個人從成就企業的角度來考慮問題,並不是在為自己爭利益,相反,他一直在想辦法為公司創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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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創企業如何利用股權走好第一步?

初創企業如何利用股權走好第一步?

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的進步,各式各樣的需求在不斷地產生,隨之而來的便是不同公司的創立,初創企業利用好股權走好第一步才有利於企業長遠發展,律師對話第538期邀請到樓淳傑律師為大家解答此問題,接下來讓我們一起看一下樓淳傑律師的對話內容。


1、為什麼要設計公司股權結構?

樓淳傑律師答: 現在越來越多的數據顯示,如果公司股權結構設計不好,事業即使成功了,公司也容易出現結構性的大問題,比如“西少爺”、“真功夫”、“俏江南”等案例。因為,公司未來的利益分配、權力分配都是建立在股權的結構基礎上的,也就是說,股權結構,對於公司而言,就是公司的“經濟基礎”,而“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一原理,我們應該都很熟悉。另一方面,股權對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來講,其實就是公司控制權的問題,控制權就是大股東享有公司的戰略決策、經營管理的最終決策權。因此,公司的股權結構設計是很有必要的。重視合夥股權,就是重視企業未來。

2、如何選擇你的合夥人?究竟什麼樣的人適合合夥?

樓淳傑律師答:判斷一個合夥人是否合格,應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判斷:

(1)情商要高。我們在與人交談中,整個過程我們彼此都很舒服,且對方的表達方式也能夠站在我們這一方思考、想問題,且為我們一方所接受,說明這個人的情商高。這個人的說話方式也不是很硬,適合我們要找的崗位負責人的人選。

(2)精進,是一個人成功的重要特質。這個人要不斷提高自己的各項技能,善於學習,敢於挑戰新事物,不斷適應新環境的變化,屬於合夥人非常寶貴的特質

(3)利他。凡能夠成大事之人,都具有利他性,利他的心越明顯,能夠成就的事業就越大,別人就越願意和這個人打交道,最終資源會向這個人傾斜。這個人從成就企業的角度來考慮問題,並不是在為自己爭利益,相反,他一直在想辦法為公司創造價值。

初創企業如何利用股權走好第一步?

3、如何用股權改變員工的“打工心態”?

樓淳傑律師答:企業想用股權激勵來激活員工,首先要做的就是拿出足夠的真心和誠意來對待員工,讓員工感到企業是真的為他著想,他才會真的努力為企業工作。這個誠意主要通過簽訂股權協議來體現,股權協議要讓員工持有,且是一份公平合理的股權協議。另外,企業對員工不僅有利益方面的引導、刺激,更要有對企業願景、使命、價值觀等方面的教育,讓員工認識到他所從事的是一份有意義的工作。除了股權協議,企業老闆的格局也是影響員工工作心態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僅是股權的問題,其他能表現企業格局的做法都會深深地影響企業的發展。

4、小股東如何保證投資不會打水漂?

樓淳傑律師答:在現實中,有這樣一種現象:在投資前,大股東把小股東很當回事,甜言蜜語;一旦小股東把錢投入公司,分錢時小股東可就為難了,常常會使投資打水漂。所以,小股東應如何保證自己的利益?針對此類問題,我的建議是:(1)公司財務要完全公開、透明。脫離規則談合作,結局必定不會太好。(2)雙方簽訂《對賭協議》,讓大股東對投資回報進行相應的約定,增加其責任心和壓力感。(3)區分投資股和人力股,對大股東的經營管理設定合理的獎懲制度。(4)對大股東設定同業競爭限制條款。


樓淳傑律師有著較高的法學理論素養和較為豐富的實踐經驗,贏得了委託人的信任和好評,倘若您在生活中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困擾,不妨點擊文章底部“瞭解更多”獲取樓淳傑律師一對一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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