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臺人才公寓認定支持辦法 助力“海河英才”來津創業

中新網天津5月16日電 (記者 張道正)記者16日從天津市人社局獲悉,為深入實施“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提高城市競爭力,日前,天津市人社局配合市人才辦出臺了《天津市人才公寓認定支持辦法(試行)》,助力“海河英才”來津創新創業,服務天津經濟高質量發展。

天津出臺人才公寓認定支持辦法 助力“海河英才”來津創業

資料圖:招聘會。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辦法》從五個方面推出了12條扶持政策。一是在公寓籌集上,圍繞促進產城融合,以盤活現有閒置樓宇為主、適度新建為輔,多渠道籌集房源,滿足人才住房需求。二是在認定條件上,明確人才公寓應滿足具備日常生活、居住條件,消防、安全應符合相關的標準和管理規定,實現封閉管理等條件。三是在認定程序上,明確了申報、初審、評審、認定四個環節。四是在入住對象上,明確為“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引進的人才,公務員、選調生及事業單位招錄的人才,引進的其他急需緊缺人才。五是在政策支持上,提出了人才公寓在用地規劃、水電暖價格、消防驗收、資金補助等6項扶持政策。

政策在四個方面進行了創新。一是對新建、改建人才公寓給予支持。《辦法》明確,符合規劃用地兼容性管理相關規定,且兼容比例不超過地上總建築規模15%的新建、改建人才公寓,可不調整控制性詳細規劃,直接辦理相關手續。同時,《辦法》規定,對產業引領型、人才密集型的重大項目,採用“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二是降低用水用電用熱費用支出。《辦法》明確,人才公寓用電享受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宿舍居民生活類價格政策,用水、用熱執行居民價格標準。三是明確消防安全、驗收標準。《辦法》規定,人才公寓分別按照宿舍、酒店、住宅標準進行設計和監管,包括消防安全標準和驗收標準,為我市人才公寓發展掃除了制度性障礙。四是給予資金支持。《辦法》明確,從認定後運營滿1年的人才公寓中,每年評選5至10家,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獎補資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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