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太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終止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的公告

太陽紙業 輕工製造業 股票 投資 證券日報 2017-05-25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山東太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4月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70221號)》(以下簡稱“反饋意見”),根據反饋意見的要求,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對反饋意見進行了回覆,並於2017年4月28日將上述反饋意見回覆報送至中國證監會。公司董事會現決定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公司於2017年5月22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的基本情況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的相關議案;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召開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16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相關議案。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公司擬以不低於5.48元/股的價格向不超過10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328,467,153股(含328,467,153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8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將用於老撾年產30萬噸化學漿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2017年1月26日,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文件。

2017年4月5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70221號)》。根據中國證監會反饋意見的要求,公司對《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及《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收益的風險提示及公司採取措施(修訂稿)的議案》。調整後,本次分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保持不變。

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對反饋意見所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並按反饋意見要求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說明和論證分析,並於2017年4月28日將上述反饋意見回覆報送至中國證監會。

自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公佈以來,公司董事會、管理層與中介機構等一直積極推進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各項工作。以上內容詳見公司披露於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二、公司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原因

公司披露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以來,為推進本次發行做了大量工作,但由於市場環境已與2016年9月制定發行方案時發生較大變化,綜合考慮目前的融資環境、融資時機及公司股東與認購方的利益等各種因素,經審慎決策,公司決定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

三、公司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審議程序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開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的議案》。

四、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山東太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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