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進入強制時代,你“拎得清”嗎?

最近,“垃圾分類”成了一個最熱的詞。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標誌著滬上垃圾分類邁入“硬約束”時代。在接受“大考”的第一天,上海執法部門就開出623張整改單,其中位於靜安區的一家酒店因末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吃到第一張“黃牌”,執法部門責令其立即整改,如拒不改正將處以最高5萬元的罰款。另有4人被開罰單。根據《條例》,對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個人可處以50至200元的罰款。

與此同時,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等部門紛紛表示,將在北京、天津、重慶、杭州、成都、合肥等46個城市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多地還明確了管理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加大處罰力度。如,廈門市規定,對違法管理責任人可以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單位罰款數額10%的罰款。

“垃圾不分類,違法!”“垃圾分類,動真格了!”“垃圾分類逼瘋上海人”……一時間,垃圾分類成為舉國上下熱議的話題。其中不乏上海人有關垃圾分類“拎得清”或“拎不清”的笑話:上海人每天早上都要接受居委會大媽的靈魂拷問“儂(扔的)是什麼垃圾?”“阿拉上海人最近不談股票,不談房價,甚至連朋友也不談,一門心思撲在垃圾上”。精細的上海人連一隻小龍蝦都要進行“肢解分類法”:整隻小龍蝦是溼垃圾,龍蝦黃和龍蝦肉也是溼垃圾,去黃龍蝦頭和龍蝦殼則是幹垃圾(官方迴應,以上全部為溼垃圾)。上海人還總結出“豬分類法”:“豬可以吃的是溼垃圾,豬都不要吃的是幹垃圾,豬吃了會死的是有害垃圾,賣了可以買豬的是可回收垃圾”,等等。這些“垃圾段子”調侃歸調侃,從中可以看出大眾的心理狀態:上海強制分類了,全國性的大戰役還會遠嗎?況且來上海的遊客扔錯垃圾一樣要受罰。

在我國,垃圾分類被稱作“最難推廣的小事”,雖然“北上廣”等大城市從2000年起就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工作了,但收效甚微,街上的垃圾桶雖然寫著“可回收”“不可回收”等字樣,但真正的垃圾分類從來沒有落到實處。究其原因有很多因素,但最重要一條是強制性不夠。

我國是一個垃圾生產大國,早在2004年就已經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垃圾製造國,為此我們在環境和健康上付出了沉重代價。垃圾分類讓上海人感受到了“折磨”,意味著垃圾分類“強制時代”的到來。上海的這種痛,在垃圾分類的“樣板國家”同樣經歷過。在德國、日本、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垃圾分類都經歷了陣痛的過程,直到做到極盡細緻的分類。在這些國家,倒垃圾是定點定時的,處理傢俱、電器和建築垃圾等是要付費的,亂丟垃圾往往會受到很重的處罰。如,新加坡,首次亂丟垃圾,罰1000至200新元;二次亂丟垃圾,罰2000至4000新元;第三次亂丟垃圾,罰5000至10000元新元。要知道,1新元相當於5元多人民幣喲!再如美國,如果沒按專用垃圾箱上面的分類要求丟垃圾,不僅會被重罰,還可能會上“黑名單”,嚴重影響到今後的工作和生活。

垃圾分類關係廣大人民群眾生活環境,關係節約使用資源,也是社會文明水平的一個重要體現。為此,北京市正在修改完善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依法推行垃圾強制分類,對違反垃圾分類規定行為設定相應罰則;杜絕混裝混運現象,明確“不分類、不收運”的倒逼機制。在深圳、廣州等城市,相關法規正在加緊制定和出臺,全國性的“強制分類”真的來了!

凡事都有一個適應的過程,即便是垃圾分類這件“最難推廣的小事”,只要認認真真去做,註定不是難事。在垃圾分類上,既有國外的“他山之石”,也有中國其他方面經驗。比如中央出臺“八項規定”,當初落實起來多難啊!現在人們都習慣了這些鐵規,還會覺得難嗎?垃圾強制分類也是一樣,“習慣成自然”嘛!

這不,上海“強分”這幾天,非但沒遇到大的阻礙,反而呈現諸多驚喜變化。比如說,垃圾分類讓很多人都不敢浪費東西了。半杯還沒喝完的豆漿,在被丟進幹垃圾桶之前,必須“清盤”才行,否則就會有麻煩。旅遊住宿取消了“六小件”:牙刷、梳子、浴擦、剃鬚刀、指甲銼、鞋擦,違者將被最高處以5000元罰款。有人不敢叫外賣了,為的是儘量不產生垃圾,而外賣商家也不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了。更有人通過垃圾分類,意外找到了遺失多年的傳家寶——18件貴重的黃金首飾,凡此種種,簡直不亦樂乎!

垃圾分類是新時尚,也是一個國家軟實力的體現,上海作為一個超大城市打了頭陣,大家都應該快速跟進,早日進入“角色”。只要大家腦子裡有垃圾,以“分”為榮,以“不分”為恥,垃圾分類一定能夠漸入佳境。(董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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